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有何区别? 律师解惑
律师:
我弟弟年轻气盛,好斗,但也是一个大孝子。我妈妈平时一个人在老家生活,我们兄妹仨常年在外面打工。春节前,我妈妈想把家里的围墙修一修,儿女回来好开开心心过个团圆年。可是,遭到了邻居无理阻挠,我妈妈一个人在家没办法继续施工。停工几天后,我弟弟回家了,让工人恢复施工,邻居又来闹事,发生了冲突。对方一名妇女先动手推我妈妈,看到妈妈被推倒、流血了,我弟弟一气之下,顺手拿了一条水管砸向了那名妇女,结果砸到头部,那名妇女当场头破血流,送到医院因流血过多死了。我弟弟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抓了,请问: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致死有什么区别吗?
读者:韦先生
韦先生: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 (致死)罪的区别在于:第一、客观要件不同,前罪表现为实施了非法侵害他人身体的行为,致使被害人失去了生命;后罪表现为实施了非法侵害他人生命的行为。第二、客体不同,前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后罪侵犯的是他人的身体权。第三、前罪被告人主观上意图剥夺他人的生命,希望或者放任他人死亡的结果发生;后罪主观上意图损害他人的身体,并非剥夺他人的生命。
广东商盾律师事务所律师:罗如洪 孙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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