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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 律师解惑

惠州日报 2016-09-26 15:30

律师:

我结婚七八年了,我老公喜欢喝酒,有时候也会跟朋友打打麻将。可是他一旦输钱多了,或者酒喝多了,就会回家打我或者打小孩出气。周围的邻居以及居委会工作人员多次做工作调解,我老公虽然写了保证书,但他还是控制不住自己。我也心灰意冷了,准备跟他离婚。老带着孩子东躲西藏的也不好,听说可以申请人身保护令,请问什么是人身保护令?怎样申请?读者:杜女士杜女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第二十六条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第二十九条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广东商盾律师事务所律师:罗如洪 孙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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