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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律师解惑

惠州日报 2016-08-06 16:55

律师:

我老公涉嫌贪污罪被公安机关抓了,都关进去两个多月了,昨天我听同案的家属说侦查终结了,我就立刻找到律师。律师去阅卷回来,跟我简单地说了一些情况。我想让他复印一份起诉意见书给我,他不同意,说是违法的。我们家属很生气,我出了钱请他,他竟然敷衍我。请问:律师的做法是不是太离谱了?

读者:周女士

周女士:

您好!根据我国《刑法》第398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再结合《保守国家秘密法》第9条规定:“下列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一)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三)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五)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六)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七)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前款规定的,属于国家秘密。”

可见,刑事侦查案卷属于国家秘密,特别是有些起诉意见书上面标有“机密”字样的,律师有保守秘密的义务,不能随意提供给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否则律师就涉嫌违法犯罪了。

广东商盾律师事务所律师:罗如洪 孙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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