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内完成专用发票取消认证勾选确认 纳税信用A、B级一般纳税人及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注意
本报讯 (记者田铁流 通讯员瑞 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文件要求,纳税信用A、B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销售方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可以不再进行扫描认证。今年5月1日新纳入营改增试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5~7月期间可以不进行增值税发票认证,登录广东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未查询到对应发票信息的仍可进行扫描认证。
上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按如下步骤完成取消认证操作:1.纳税人每月通过可以连接互联网的电脑,在USB接口插入金税盘或者税控盘,登录广东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网站(https://fpdk.gd-n-tax.gov.cn)。2.在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中的 “发票勾选”功能中对需要抵扣(或退税)的发票进行勾选处理,在“确认勾选”之前可以多次勾选或者撤销勾选。3.注意,必须在每月月底前,对当月已勾选的发票,在“勾选确认”功能中进行一次确认操作(若用户没有确认,则系统会在每月最后1日的22时进行自动确认)。4.已完成“勾选确认”,但发现遗漏了需勾选的专用发票,可使用扫描纸质专用发票认证的方式补充上报。5.纳税人当期可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包括纳税人已确认勾选和扫描认证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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