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部门多举措做好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
本报讯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广泛普及使用,走进了千家万户,随之也带来了众多的消防安全隐患。针对电动自行车火灾易发多发的特点,近年来东莞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堵疏结合,从源头管控,用科技预防。
针对电动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各类消防隐患,东莞各级消防救援机构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整治行动,采取“属地网格自查—村(社区)自改—部门联动整治”系列措施形成共同整治的方式,对出租屋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实行“零容忍”,因电动车进楼违规停放引发火灾事故的对当事人一律予以行政拘留。通过联勤联动“共治”执法,增强震慑力,提升治理效果。
去年以来,市镇各级政府将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建设工作纳入民生实事工程推进落实,坚持属地主导建设的原则,引导各村(社区)、住宅小区和工业园区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截至2021年4月25日,全市已建成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5002处。
其中各村(社区)三小场所出租屋集中区域建成集中停放充电点3343处,住宅小区集中停放充电点1260处,工业园区、商市场等其他场所集中停放充电点250处。根据各镇街2021年度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建设年度计划统计,今年全市拟新增集中停放充电点2486处,同时积极探索推广出租屋巷道、屋檐划设电动自行车停车位设置停车充电点的模式,尽量满足群众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需要。
在2021年4月24日长安锦厦出租屋火灾事故中,该栋出租屋二至四楼有安装简易喷淋和联网型感烟探测报警器,火势起来后,引发了二楼的报警系统,二楼和四楼的人员迅速报警,并撤离到楼顶等待救援。目前,东莞市正在持续推进老旧居民区消防设施、电气线路改造升级,在“三小”场所、出租屋配备简易喷淋、联网型感烟探测报警器,为科技预防、警情及时发现、提醒群众报警逃生提供技术支撑。
■案例警示
近期,电动自行车引发了多起火灾事故,其中80%的火灾是充电时引发,而致人伤亡的案例中,90%发生在门厅、过道以及楼梯间等场所,超过一半的电动车火灾,发生在夜间充电的过程中。
案例一:2020年12月22日18时23分许,麻涌镇大盛村旧村坊一出租屋首层发生火灾。经勘察认定,该起火灾事故是由于该出租屋三楼某房间租客违规将电动自行车停放首层楼梯间,并使用其自制的充电线从三楼房间引电至楼梯间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充电期间发生故障引起火灾。当事人黄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
案例二:2021年4月8日4时左右,寮步镇横坑一住宅发生火灾。经现场勘验认定,该起火灾事故是由于电动自行车电池在充电过程中起火引起火灾。
案例三:2021年4月24日22时07分,长安镇锦厦新村锦怡街5号一出租屋发生火灾。经消防部门认定,该起火灾事故是由于出租屋租客陈某停放在一楼楼梯间的电动自行车电池发生故障起火引发火灾。当事人陈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并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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