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将正式切换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平台切换上线期间暂停办理多项业务

广州日报 2021-04-29 04:14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李直建)记者昨日从东莞市医保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5月10日8时起东莞正式切换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信息平台切换上线期间,将暂停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救助等相关业务。

5月6日22时起暂停服务

停止服务时间:5月6日(星期四)22时起;恢复服务时间:5月10日(星期一)8时。

东莞市医保局提醒,系统切换期间,请参保人、参保单位合理安排医疗保障业务申办时间,按定点医疗机构的指引做好就医安排。

暂停服务期间业务办理指南

(一)暂停市内医疗住院和生育住院联网结算

暂停服务期间参保人办理入院或出院的,由定点医疗机构向参保人适当收取押金,待恢复服务后由医疗机构办理补录登记、补结算及补退费等手续。

(二)暂停产前检查、社区门诊(不含转诊)联网结算

暂停服务期间参保人先现金垫付,待恢复服务后由医疗机构办理补录登记、补结算及补退费等手续。

(三)暂停特定门诊、计划生育门诊和住院及社区门诊转诊联网结算

暂停服务期间参保人先现金垫付,待恢复服务后到医保经办机构(社区门诊转诊到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零星报销手续。

(四)暂停异地住院联网结算

暂停服务期间,东莞参保人在异地联网医疗机构办理出院的,参保人可向医疗机构申请恢复服务后进行补结算,或由参保人全额支付医疗费后,到本市属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手续;办理入院的,可在恢复服务后补办入院手续。

东莞参保人在本市医疗机构办理转院的,可由医院先出具纸质版转院证明,恢复服务后再由医疗机构在系统上进行补登记。暂停服务期间,异地参保人在本市医疗机构办理入院的,可在恢复服务后补办入院手续;办理出院的,可在恢复服务后进行补结算,或参保人垫付相关费用后按参保地零星报销要求申请医疗费报销。

(五)暂停医保待遇核发

暂停服务期间,全市医疗保障相关待遇,如零星报销费用划拨等将暂停核发,待恢复服务后进行集中补录及核发;部分待遇款项受系统上线影响,可能延期核发。

(六)暂停公共服务渠道

暂停服务期间,“粤省事”“东莞医保”等公共服务渠道暂停受理医保经办业务。

(七)终止村(社区)参保人生育津贴自动拨付及用人单位生育津贴网申业务

恢复服务后,未申领生育津贴的参保人需到经办机构办理。

(八)终止异地就医备案网申业务及现有微信端异地就医备案业务

恢复服务后,参保人可到“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粤省事”和“粤医保”等线上渠道办理。

(九)医保个账使用不受影响

已使用医保个账支付的费用医保基金不予重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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