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埗仲裁庭组织劳动争议仲裁“观摩庭”
“现在正式开庭!”3月16日,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高埗仲裁庭组织劳动争议仲裁“观摩庭”,高埗镇4家企业9名相关业务代表受邀观摩庭审。该案系申请人康某因工伤致伤残六级及返还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保费的问题与被申请人某公司所发生的劳动争议。
庭审中,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展开举证、质证、辩论,整个庭审流程完整、焦点鲜明、节奏紧凑,让观摩企业代表对出庭应诉的程序和要求有了更直观和更深入的了解。
“观摩庭”结束后,仲裁员与观摩企业代表进行交流,结合案件释法说理,普及相关法律知识。现场,仲裁员还针对企业代表观摩庭审后提出的工资是否包含社保部分、职业病的停工留薪期从何时起计算等疑惑一一进行详细解答。
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高埗仲裁庭首席仲裁员黄佳琳表示,这次劳动争议仲裁“观摩庭”活动,选取了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较高、与劳资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密切的相关案件,通过观摩庭审、案情分析、互动交流、答疑解惑等方式把“观摩庭”与法治宣传和服务结合起来,实现法律教育效果和社会宣传效果的有机统一,有助于共建和谐劳动关系。
观摩企业代表林静香表示,这次旁听让她感受颇深:“这是一次很好的学习互动,进一步增强了我们企业的学法知法守法意识。希望今后有机会多参与这样的活动。”
信息时报记者 陈武东
通讯员 吕可欣 高埗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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