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度东莞市公益发布备案情况的通告
根据原国家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和《广东省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及《东莞市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公益广告发布者应当将发布公益广告的情况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备案。为便于广告发布者及时报备公益广告发布情况,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8月5日向社会发布通告(详细可登录http://dgamr.dg.gov.cn/,浏览“通知公告”栏目),开展公益广告备案工作,现将2020年度公益广告发布备案情况予以公布。
根据备案统计,2020年度全市共计25家广告单位积极参与公益广告发布和报备工作,发布电视公益广告37条共18896次7860分钟,广播公益广告13条共3220次2010分钟,报纸公益广告268版,网站公益广告27条,LED显示屏公益广告235条共368771分钟,户外公益广告1731处共36194.26平方米;轨道交通视频公益广告71条共297840分钟,平面公益宣传860处共1872.1平方米。(具体情况详见附件表格)
国家鼓励、支持开展公益广告宣传活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风尚。参与创意、制作和发布公益广告,既是广告行业的法定义务,也是社会责任。各广告经营单位应当积极参与公益广告活动,并主动报备公益广告发布情况,不断拓宽公益广告覆盖面,提升公益广告影响力,树立广告行业良好社会形象。
附:2020年度公益广告发布备案明细表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0日
2020年度公益广告发布备案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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