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医保“十三五”工作成效系列报道三 去年2~6月为企业减轻医保缴费负担达5亿元
近日,东莞市医疗保障局围绕东莞医保“十三五”工作成效向媒体介绍,疫情发生以来,东莞市医疗保障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与时间赛跑,为生命护航,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救治列为首要任务,全力落实特殊报销政策,全力保障防控药品供应,全力优化医保经办服务,全力协助企业复工复产,确保疫情防控救治措施落细落实。
东莞市医疗保障局介绍,该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要求,紧密结合东莞实际,将属新冠肺炎确诊、疑似、因密切接触需医学观察的(包括因可疑需隔离治疗的)患者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同时,符合保障范围的东莞参保人全部疾病治疗费用(包括治疗基础病、合并症、并发症、其他疾病中感染等费用)与新冠肺炎费用一并结算。符合保障范围的患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以及在东莞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可全额报销,参保人无需自付。对符合保障范围且未参加医疗保险的患者费用先由医疗机构记账垫付,经同级卫生健康局审核汇总后,由同级财政支付垫款。
此外,出台阶段性减征及延缓缴纳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明确2020年2月至6月,对东莞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减半征收,按降费前的50%征收,即按政策规定的2.3%减半至1.15%,为全市企业减轻医保缴费负担达5亿元,切实支持帮助东莞企业纾解困难,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为26.2万家符合减征条件的企业办理2月医保缴费退款7431.5万元;对于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医保费的用人单位,其医保费延期至今年12月底缴纳;减半征收期间,不影响参保人享受当期医保待遇,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
东莞市医疗保障局介绍,该局还第一时间为市人民医院、市第九人民医院等6家定点收治医院拨付3000万元周转金,有效减轻医疗机构垫付压力,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疗总额预算管理影响救治。在全省率先制定新冠病毒抗体检测项目价格,同步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调整新冠病毒核酸和抗体检测价格,核酸检测费用由147.2元降至77元,平均降幅达50%。
信息时报记者 陈武东 通讯员 廖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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