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类案件警示 女童高空扔苹果 砸伤女婴
2018年3月,东莞市塘厦镇平山某小区发生一起高空坠物事件,未满12岁的女童从高空丢下苹果,将1名3个月大的女婴砸伤。经法医鉴定,女婴所受损伤为重伤二级,分别评定为二级、十级伤残。至2020年3月,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对该案一审宣判,判决肇事女孩一方赔偿185万元,开发商和物业服务企业没有责任。女婴家属不服,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后经法院调解,女婴家属撤诉。
楼顶坠钢管
物业赔95万元
2017年8月,台风“天鸽”在广东沿海地区登陆,正面吹袭中山。何某福驾车载其11岁女儿何某外出,并将车辆停放在某小区外的公路边。此时小区楼顶坠落一根长约6米、直径10厘米的钢管,斜插入车厢顶,造成何某严重受伤。何某诉至法院,要求该小区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物业公司疏于防范或工作不到位,应依法承担相应损害赔偿责任。何某父母无视强台风风险带何某外出,酌定对损害事故承担30%的责任。2020年2月,判决该小区物业公司向何某赔偿各项损失合计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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