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乘客拒作证”寒了救人司机的心
罗志华
近日,广东东莞的网约车司机艾先生接到一张订单,乘客为一家三口带着一个婴儿,上车不久婴儿突发疾病失去知觉。艾先生连闯三个红灯将孩子送医,为此,他要被扣18分,并处以600元的罚款。交警表示需提供相关的医院证明,但婴儿家属却拒绝作证,称闯红灯跟他没关系。最后交警通过调取公共视频和医院记录证明了确实发生过这件事。(12月14日红星新闻)
假如好人没有得到好报,甚至反而为做好事而吃亏、受累,这样不仅会伤害到当事人,而且也不利于弘扬助人为乐的社会风尚。不知婴儿的家属不作证有何苦衷,但不管怎样,知恩图报是社会美德,事件当中的家长应当用爱心回馈爱心,用帮助报答帮助。只有这样,正能量才能在社会上继续传递,既不快速衰减,更不演变成为负能量。这样的良性互动,才是这起事件的最好结局。
也要看到,社会管理不能依赖于个人自觉,而是要以制度作为可靠保障,确保不管乘客作出何种反应,也不影响救人司机闯红灯免责。当前,司机闯红灯是否为了救人,往往需要司机事后找证据来自证清白,这样做有其合理性,因为交警部门也要避免有人违章却找这个理由开脱,但过于强调司机的举证责任,也给司机增加烦恼,毕竟很多司机因为各种原因而找不到证据,比如患者已经离开且没有留下联络方式、以及乘客不愿意作证等,这样一来,难免会误伤到一些做好事但找不到证据的司机。退一步讲,即使证据能够找到,但至少会给司机增添不少麻烦,这同样不利于弘扬社会正气,因为说不定有司机原本想救人,但仅仅因为怕麻烦而作罢。
因此,更可靠的办法,是建立科学合理且易于操作的违章免责规则,比较可行的是,当司机发现需要闯红灯时,就提前进行报备。虽然司机边开车边报备比较危险,但可以通过一键报备等方式来解决问题,比如艾先生所在的网约车公司可以与司机约定一键报备方式,当工作人员接到艾先生发来的报备信号时,就可以替艾先生向交警部门报备。此外,要用监控、医院的门诊记录等客观证据来取代证人作证等主观证据,使违章免责的认定不受个人主观因素制约,而是很容易获得客观证据的佐证,若如此,艾先生这样的烦恼就能得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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