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和解22宗案件 帮企业“起死回生”

东莞时报 2020-11-20 10:44

东莞时报讯“一个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让企业起死回生。”近日,东莞市某科技公司负责人陈先生对前来走访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茶山人民法庭(简称“茶山法庭”)的执行法官董泽表示感谢时,这样说。

企业遭供应商起诉并申请执行

东莞市某科技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12年、主营智能装备的企业,位于茶山镇。因为企业内部纠纷,导致停产亏损,资金链断裂,多家供应商起诉并申请执行。茶山法庭接到执行案件后统计发现:一般债权的执行案件共13宗,还有9名工人工资的执行案件9宗,合计共22宗执行案件,执行标的约170万元。

市第一人民法院茶山人民法庭(以下简称“茶山法庭”)的执行法官董泽去企业现场调查时,对一些机器设备进行查封,但发现其价值完全不足以覆盖债权。他找到被执行人企业负责人陈某了解情况,陈某表示,企业因为内部纠纷导致停产,但内部问题现在已经解决,企业在智能装备方面深耕多年,竞争力较强,本身行业也迎来发展的大好时机,非常希望能够将企业继续做下去。

法官多个措施化解纠纷

此时,选择强制执行对标的物进行拍卖变现,还是给予企业一定的缓冲时间,是摆在董泽面前的两个选择。选择强制执行,可挽回申请人的一部分损失,但是企业却失去了造血能力;选择给予企业一定的缓冲时间,或能救活企业,从而更好地偿还债务,但企业经营存在不确定性,一旦失败或会引发更多债务。

为确定最佳的执行方案,董泽实地走访公司、村委会,了解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核实公司有货款资金未到账,而且公司的客户订单也较充足,给予被执行人一定的缓冲时间或能在保证债权的同时救活企业。于是,董泽定下执行和解的办案思路。

“执行和解的办案思路,所花时间、精力远超直接评估拍卖,但确实是最佳的解决方式,尤其是疫情当前,保护住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中小微企业就显得尤为重要。”董泽说。

为此,董泽和被执行人共同努力,通过电话、现场面对面、背对背等方式,多次组织多方当事人协调,力争找出各方利益的均衡点。2020年9月10日,在经过三个多月的反复协商后,多方最终达成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

一个月后,在茶山法庭的帮助和企业负责人陈先生的认真经营下,企业果然“起死回生”。10月26日,9名工人工资全部足额受偿,13名债权人也陆续收到执行款,最终实现了多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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