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排法庭探索建立诉调对接“1+2+3”模式 助力民商事纠纷诉前化解
2019年,东莞两级法院构建诉调对接“1+2+3”模式,被广东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第二批社会治理实践创新项目。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石排人民法庭(下称:石排法庭)在2019年4月引用诉调对接“1+2+3”模式以来,案件数减少,调解率提高。
“"1+2+3"模式就是一个诉调对接中心,然后利用现在的线上线下两个平台。线上的平台就是利用广东诉讼服务平台网络,线下就是正常通过线下调解的方式。然后"3"就是三种调节的力量,分别是特邀调解员、专职调解员以及律师调解员。”石排法庭审判员兰叶介绍,“专职调解员就是法院聘请的调解员,在法院驻点的形式。特邀调解员就是利用社会的各种力量包括专家学者、医疗行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来进行调节。然后律师调解就是通过政府聘请律师,有职业经验的律师过来进行调节。”
通过这个模式,石排法庭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灵活的纠纷解决渠道,把大部分简单案件解决在诉前,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
石排法庭律师调解员谢兰桡介绍:“我是法院开启了"1+2+3"模式之后聘请进来的律师调解员。最印象深刻的是,之前遇到一个纠纷,就是在楼上有坠物砸到汽车,然后车主就过来起诉。后来通过我们调解,分别和砸物的业主进行沟通之后,赔偿了一些相关款项之后矛盾也得到了解决。”
兰叶解释,开展工作之前是先立案,立案之中可能法官会组织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了就进入诉讼了。“这个模式,就是除了法律规定不能调解的、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一些极个别的案件外,所有的案件都要进入到这一个调解的前置程序,通过这个前置程序,就已经能化解大部分的案件了。”
据了解,2020年,石排法庭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前置,在“1+2+3”模式建设过程中,石排法庭汇聚专职调解、律师调解、特邀调解三大合力,社会参与、多方支持、合力化解的全方位、立体化多元化解纠纷体系已日趋完善,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的探索之路按下了“快进键”。
2020年1月至9月,经石排法庭主导和多方参与,诉前调解结案2187宗,调解成功的案件有1255宗,使得进入民商事审判的案件数量大减近五成,及时化解大量纠纷,修复社会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力平安石排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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