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碣全力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 集中清理路边60辆“僵尸车”
本报讯近年来,一些“缺胳膊少腿”污迹斑斑的“僵尸车”停放在石碣的大街小巷,从不挪“窝”,占用车道和停车位,影响市容市貌,带来安全隐患,已成了新型“城市垃圾”。
连日来,为配合全镇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开展,石碣交警大队对无人认领的“僵尸车”进行集中清理,释放长期被占领的公共停车位,有效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日前,记者来到石碣镇明珠路一带,发现一辆车身残旧的“僵尸车”,车身有多处破损,轮胎瘪气,方向盘、驾驶座上铺满了灰尘。车辆一直不挪“窝”,导致垃圾清扫不及时,车底下“收藏”着各种各样的生活垃圾。现场执法交警利用手机“移动鹰眼”APP,对车辆号牌进行扫描,查看车辆资料,显示该车为注销状态,并已达到报废标准。交警随即召来拖车将其拖回扣车场。
在清理的过程中,对长期占用停车资源、只是逾期未年检而没有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交警大队通知车主自行把车辆移走并要求尽快办理年检手续;而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交警大队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一款规定,进行车辆拖移,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截至目前,共处理60辆“僵尸车”,其中需要强制报废的有23辆。
石碣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僵尸车”不仅霸占道路等公共资源,有损市容市貌,对车主来说,还可能会因为自己的这种任意行为而负上经济甚至是法律责任:如果将废旧车辆随意丢在马路边,首先,车上的号牌有可能会成为不法分子的盗取对象,继而被套到其他车上使用或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其次,如果因违法占道而诱发交通事故,有可能会负上事故责任而承担经济赔偿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第三,如果对废旧车辆进行私自买卖或找没有资质的回收站、修理厂等对车辆进行拆解,车辆的发动机、车架等车辆总成极有可能被非法回收利用,进行车辆拼装,假如这些套牌车或拼装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原车主也会因此而要负法律责任。
交警提醒车主,已注册机动车需要强制报废的,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解除与车辆的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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