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给校服供应企业戴上“紧箍咒” 校服发放7天内无条件修换退
校服的品质与校服供应企业诚信经营相挂钩。9月1日起,东莞中小学生校服供应企业的信用信息将受到更为健全的约束管理。
日前,东莞市教育局、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中小学生校服供应企业信用约束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建立健全校服供应企业信用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全市中小学校服管理水平。
校服供应企业的不良行为将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核查小组(包括市场监督部门、教育部门、学生和家长、学校、企业、行业专家等各方代表)参与核查认定。该《细则》自2019年9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8月31日。
发放7天内可无条件修换退
细则显示,该细则适用范围为经招标确定的东莞市中小学校服供应企业名库内的校服供应企业按本细则实行信用管理。
在全市各中小学校在校服日常管理工作中,应将企业信用信息作为依法管理的重要依据和考量因素。其中,采用招标模式采购校服的学校,应选择教育行政部门公示的信用良好的中标校服名库内的企业供应校服;采用市场化模式采购校服的学校,由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和流通领域的产品进行检查,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其反馈的信息及时向所有中小学校公布。此外,幼儿园园服的采购管理参照执行。
细则明确,校服供应企业应保证所供应的校服产品不低于国家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规定的质量标准;校服供货执行检查验收程序,向学校提供各批次符合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的校服质量检验报告,不得出具虚假、严重失实的校服质量检验报告;自觉履行已生效的校服供应合同条款,承担校服产品的及时修理、更换、退货等的责任和义务。校服自发放之日起7天内应当无条件进行修理、更换、退货。及时处理校服查询、投诉,妥善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遵纪守法,自律守信,自觉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秩序,配合执行行政职能部门依法下达的行政执法指令(如产品质量抽检、业务检查等)。
将定期公示供应企业信用信息
细则指出,东莞市教育行政部门通过信用信息归集,记录校服供应企业的不良行为,并及时进行核实、取证、存档。
对存在不良行为的校服供应企业,由教育行政部门提前告知当事人,当事人在接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有权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书面陈述、申辩意见及相关证明材料。对存在不良行为的校服供应企业,由教育行政部门提前告知当事人,当事人在接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有权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书面陈述、申辩意见及相关证明材料。
细则显示,校服供应企业的不良行为,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核查小组(包括市场监督部门、教育部门、学生和家长、学校、企业、行业专家等各方代表)参与核查认定。校服质量问题的认定,按照国家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规定的检验项目标准进行检测鉴定,以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为准;售后服务问题的认定,由专门核查小组通过调查、取证、集体讨论确定。
东莞市教育行政部门与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现校服供应企业信用信息实时共享和交换。非属地校服供应企业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的,由属地镇街教育部门发函通报其所在地的同级教育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跟进处理。东莞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定期通过官方网站对外发布校服供应企业信用信息,并抄送至全市各中小学校。
声音
“规范校服供应企业的信用行为很有必要”
校服是学生每天上学都要接触的物件,是学生们的日常。细则很快就要实施了,对此,学校和家长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呢?
东莞市翰林实验学校的后勤部肖主任表示,规范中小学生校服供应企业的诚信经营行为是很有必要的,因为孩子踏入校园,就离不开校服,校服供应企业的诚信与产品质量有着莫大的关系。他介绍,东莞市翰林实验学校的校服是采取市场化模式进行采购的,首先综合考量校服供应企业的服装质量、用料、服务等,经过货比三家,确保每一批校服都必须符合市有关部门的检查标准。
家住南城的陈先生说,校服是孩子的贴身物品,最重要的就是保证孩子穿着的舒适与健康,这一细则实施将会促进产品质量的提升。他认为,东莞本地就有很多的服装企业,可以充分利用本地丰富的资源,同时也能适当降低校服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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