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昨日起由市住建局承接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蒋幸端)东莞市住建局发布《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承接广州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及抽查职责的公告》,自5月27日起,东莞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及抽查职责由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接。
据介绍,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由建设单位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申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查通过后出具消防设计审查意见。
特殊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申请消防验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验收通过后出具消防验收意见。
特殊建设工程之外的由住建部门监管的东莞市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应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消防设计文件进行审查(人防、消防设计文件并入施工图联合审查),在审查合格书中明确消防设计符合要求的意见后,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
特殊建设工程之外的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组织工程各方进行消防验收,并将消防验收结果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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