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港签合作协议为消费维权清障
一周游评
记者昨日从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获悉,香港消费者委员会与东莞市消委会日前签订了《莞、港消费者组织合作协议》。根据这个协议,莞、港两地打破消费维权的地域屏障,消费者无论是在香港还是东莞,若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旅游服务时遭遇消费侵权或者纠纷,可向纠纷发生地或居所地的消费者委员会投诉,莞、港两地消委会在接到投诉后均有权调查处理并分享处理结果。
该协议约定,消费地在香港的,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消费地在东莞的,按内地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对两地消费者来说,这是一个利好,是大家期盼已久的一个举措。东莞临近香港,东莞人喜欢在节假日赴香港购物、休闲。近年来,中老年人士被旅行社组织到香港购物旅游时发生纠纷的事例时有所闻,在大多数情况下,消费者都采取了息事宁人的态度,即使投诉,也常因地域的原因难以得到有效处理。
如今,港珠澳大桥及广深港高铁香港段相继通车,内地访港旅客数量上升,香港游客前来内地的人数同样激增。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东莞和香港两地消委会联手行动,签订《莞、港消费者组织合作协议》,为消费者消除维权障碍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也堵上了那些利用地域差异钻空子的不法商家的“生财之道”。
据悉,目前,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也正着手建设维权平台,以方便各地消费者委员会与香港消费者委员会的维权信息互通,让维权处理更迅速地落到实处。这对广大消费者来说,无疑将是更大利好。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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