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拟出台新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新入选国家级非遗项目奖50万
深圳特区报讯 (记者 刘秋伟)记者近日从东莞市司法局官网获悉,东莞拟出新规,对新入选省级或国家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实行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为国家级50万元、省级30万元。
东莞市司法局发布并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的《东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提出,东莞将建立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同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参与进来。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在当地居住生活的人群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传统体育和游艺;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暂行办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经费也作了说明。其中,新入选省级或国家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实行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为国家级50万元、省级30万元;新入选省级或国家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实行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为国家级20万元、省级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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