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朗镇已对35家涉水企业立案处理
本报讯为贯彻落实市、镇两级的统一工作部署,全面摸清涉水工业企业排污情况,大朗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各有关单位、村(社区)开展为期半个月的大朗镇涉水企业执法检查行动,依法从严打击辖区内涉水企业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大朗对35家涉水企业立案处理拟处罚金额约46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相关规定,对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整改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日前,在涉水企业执法检查行动中,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发现东莞市德霖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到市政管网的环境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其停止作业,并对现场进行了查封。今年以来,大朗镇已对35家涉水企业立案处理,查封1家,拟处罚金额约460万元。同时,共发现20家毛织企业车间放置涉嫌毛织洗水行为的家用洗衣机,生态环境分局已责令其进行拆除。
全面加强涉水企业监管工作全力提升水环境质量
围绕当前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难点和短板,大朗镇生态环境分局局长梁锦锐在对全镇涉水企业执法检查行动的下一步部署中表示,要继续做好方案部署,强化工业企业管控,加快完成截污控源工程措施,落实点面源控污措施,统筹全镇力量强化环境监管。梁锦锐强调,各企业要加强环保法律法规学习,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执法人员要对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建设宜居宜业的生态和谐大朗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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