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坚决完成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打好水污染治理攻坚战 确保水环境质量实现明显好转

东莞日报 2019-04-29 10:37

本报讯确保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项项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事事见成效……日前,东莞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会议召开,记者获悉,《东莞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暨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上报省政府进行最终审定,待审定后印发。《方案》明确提出了整改工作目标,包括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土壤环境风险安全可控、补上环保基础设施欠账、构建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等五个子项。针对整改要求,《方案》提出了6方面共23项整改措施。

在水污染治理方面,东莞市将确保水环境质量实现明显好转。全市优良水体比例明显提升,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57.1%,重污染河流水质明显改善,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水体断面消除劣Ⅴ类,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5%以内。

全面提升7个国考省考断面水质

按照《方案》提出的整改措施,东莞市将水污染防治作为河(湖)长的主要任务,将严格落实东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东莞市总河长令,全面提升7个国考省考断面水质,确保到2020年全市优良水体比例达57.1%。将水质改善作为河(湖)长的主要任务,各园区、镇(街道)主要领导作为辖区国考断面达标和消除劣Ⅴ类断面工作第一责任人,深化系统治污、挂图作战。系统治理重点流域污染,积极实施“两河”流域水体达标方案,力争2020年石马河旗岭断面、茅洲河共和村断面水质达Ⅴ类,成立东莞市茅洲河流域水污染治理现场指挥部、东莞市石马河流域综合整治建设工程总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采用EPC+O模式开展大兵团作战。

东莞市将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加快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2019年年底前完成城市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违法建设项目和建筑清理整治工作,并建立健全最严格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制度,确保饮用水安全。

通过加强控源,整治入河排污口,2019年和2020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平均分别达到90%和95%,争取建成区尽早全面消除黑臭水体。

此外,水污染治理方面还包括截污通水工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河涌污染整治等多项整改措施。

细化为具体事项列出整改清单

为确保全面完成整改任务,《整改方案》将6方面23项整改措施细化为50个具体事项,并列出整改清单。其中,涉及水污染防治的有北海仔河整治、河长制、零散废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体制、考核断面、黑臭水体、内河涌、石马河、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饮用水安全等17项。

其中,在黑臭水体整治方面,东莞市将扎实推进黑臭水体配套截污管网的建设,在原有截污管网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上下游水系、支渠的联系,全面加快完善控源截污措施,加强区域企业管理,强化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系统推进整治工作。

针对石马河流域整治存在的问题,东莞市将开展石马河全流域系统化、精准化治理,打破整治碎片化、不协调的局面。加快推进EPC+O方式发挥大兵团作战攻势,源头管控、工程削减、末端治理“三管”齐下。加快石马河流域治理项目建设,确保完成省下达的年度整治任务。

针对饮用水水源地方面存在的问题,东莞市除了按期全面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法违规项目清理任务外,还将全力推动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从西江水系向珠江三角洲东部地区引水,增加东莞市年供水量约3.3亿立方米。此外,东莞市将开展小散乱码头专项清理整顿,保障东江南支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全年水质均达饮用水水源Ⅲ类水质目标。

相关新闻

全省拟将劣V类断面达标攻坚纳入“河长制”

本报讯(记者周桂清)“河长”肩上的责任再次加压,除了日常巡河反馈问题,还要为断面水质达标努力。4月24日,省生态环境厅公布《广东省2019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面向社会征求公众意见。其中,为“河长制”工作“扩容”,将劣V类断面达标攻坚纳入各级“河长制”工作,细化“河长”水质监测断面,将监测断面和水质目标落实到市、县、镇三级“河长”。

《方案》显示,广州市珠江西航道鸦岗、深圳市深圳河河口、惠州市淡水河紫溪、东莞市石马河旗岭、东莞运河樟村、茂名市小东江石碧、揭阳市榕江北河龙石等7个断面,在2019年内要消除劣V类水质。劣Ⅴ类国考断面的主要污染因子为氨氮、总磷和溶解氧。东莞石马河旗岭断面主要污染因子为氨氮和总磷,东莞运河樟村断面主要污染因子为氨氮。

《方案》明确提出,全面攻坚劣Ⅴ类断面,关键在于全面落实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2018年1号令,以劣Ⅴ类断面治理为重点,将劣Ⅴ类断面达标攻坚纳入各级“河长制”工作,统筹推进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综合治理,抓好源头控制,着力减少各类污染源排放。同时,进一步充分发挥河长制湖长制作用,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细化“河长”水质监测断面,将监测断面和水质目标落实到市、县、镇三级“河长”,使各级河长做到治水有责、治水负责、治水尽责。

新闻推荐

购车附赠交强险单竟是假的

本报讯(记者/李柳枝)近日,阳春市民吕女士向12345投诉举报平台反映,去年8月她在阳春某二手车行购买了一辆二手车,购车时车行附...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