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车附赠交强险单竟是假的

阳江日报 2019-04-29 09:04

本报讯(记者/李柳枝)近日,阳春市民吕女士向12345投诉举报平台反映,去年8月她在阳春某二手车行购买了一辆二手车,购车时车行附赠一份该车的交强险。后来,所购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吕女士申请理赔时发现保险单造假,要求车行赔偿损失但遭到拒绝。

吕女士告诉记者,去年8月28日她用一辆旧车再加上一万元,从上述二手车行换购了一辆发票价格为6万元的桂C牌二手汽车,商家随车赠送一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简称“交强险”),保险单上盖有“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中心支公司”的承担业务专用章。

今年3月25日,吕女士将所购的桂C牌车辆借给弟弟使用,其弟驾驶车辆在东莞发生交通事故,欲向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理赔,但被保险公司告知无法查询到有关保险记录。

随后,吕女士辗转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中心支公司取得联系,该公司通过核心业务系统根据吕女士提供保单的车牌号、车架号、发动机号以及被保险人身份证号等信息查找,发现吕女士的桂C牌车辆在该公司无任何承保记录。同时,该公司再根据对应的印刷流水号在承保档案中进行了查找。经核实,该流水号对应该公司保单已于2015年5月12日使用,并已于2015年归档装订,其真实保单信息对应的是一辆川A牌车辆。

“要是知道保险单造假,我肯定宁愿多花点钱再买一份交强险。”假保险单有效期为2018年8月15日至2019年8月14日,吕女士购车时考虑到远未达到有效期限,故未重新购买交强险。事情发生后,吕女士要求二手车行为保险单造假担责赔偿,但遭到拒绝。

二手车行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保险单是他们从外省一个车行购车时获得的随车资料之一,并非出自他们车行,车行对保险单造假的事情并不知情,故不能承担赔偿责任。

吕女士还告诉记者,交通事故中对方人员伤势较重,如今因为她无法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很可能需要承担较大经济损失。目前,吕女士已经聘请律师协助取证,准备向法院起诉上述二手车行。

新闻推荐

乒乓球世锦赛:王者马龙男单三连冠!

“龙队”三连冠!4月28日,在匈牙利布达佩斯举行的2019世界乒乓球锦标赛男单决赛中,中国选手马龙以4∶1战胜瑞典选手法尔克,追...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