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雅园新村公租房配租方案(第19批)出炉 月租金最低1元/平方米

羊城地方 2019-04-25 10:01

东莞第19批公租房配租方案出炉羊城晚报记者 王俊伟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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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讯 记者秦小辉报道:4月24日,记者从东莞市住建局获悉,《东莞市雅园新村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案(第19批)》已经正式公布。本次配租可供分配223套房源,月租金从1元/平方米至7元/平方米不等。其中,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租住的,租金按7元/平方米收取。值得一提的是,从2018年9月第16批起,雅园新村新增带家私电器的“有配套”公租房房源,租赁价格每月每平方米3元收取。

223套房源可供分配

雅园新村公租房位于东莞南城环城路旁,本次可供分配的房源为1栋、2栋、3栋、4栋、6栋、9栋、10栋、11栋、12栋、19栋、21栋、22栋、24栋共223套。其中,一房一厅的40平方米户型有85套,二房一厅的60平方米户型有86套,三房一厅的80平方米户型有52套。

在租金方面,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本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按1元/平方米收取;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本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按3.69元/平方米收取;超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按5.5元/平方米收取;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租金按7元/平方米收取。此外,待分配房源分为“无配套”和“有配套”两种,其中“无配套”房源优先保障本市户籍家庭的保障对象。已配置的家私电器原则上不能拆除,按租赁价格每月每平方米3元收取。

租赁合同期为3年

配租方案显示,可参与本次意向登记的轮候对象为第137-145期已公示并通过审批的保障对象。有意向的轮候对象可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户口本原件,到镇(街)住建部门进行意向登记,登记截止日期为4月26日。登记复审通过的轮候对象即为配租对象,配租对象在选房前采取公开抽号的方式确定配租排序。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确定后,配租对象按照配租排序选择公租房。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相关租赁合同,合同期为3年。

市住建局提醒,配租对象经过选房确定并完成公示期满后,需在一个月内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入住手续。配租对象放弃选择公共租赁住房、或上述公示期满后一个月内未签订租赁合同及签订租赁合同后放弃入住的,被视为放弃本次保障资格,两年后方可重新申请。

杨女士在雅园新村附近的一家工厂打工,她来东莞近20年,此前她曾因租金太高放弃申请租赁。“现在租金已经降到7元/平方米,而且还配置了家私电器,租赁价格每月每平方米3元。”杨女士现在居住在出租屋中,两室一厅,租金1000元/月。现在一套60平方米带家私电器的公租房也才600元/月,不仅居住成本大为降低,而且居住的环境也提升了,杨女士准备再次申请租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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