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公办学校秋季招生方案公布

东莞时报 2019-04-17 10:37

东莞时报讯记者昨日从东莞市教育局了解到,清溪公办学校秋季招生方案已公布,明确了学区划分原则。

一、清溪镇户籍学生

(一)招生对象

1.一年级:年满6周岁(即2013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七年级:小学应届毕业生。

3.非起始年级插班生:必须在6周岁入学的基础上,符合相应的入学年龄;初中非起始年级转学插班,必须与原就读年级相衔接。

(二)申请时间与地点

1.一年级:申请时间为4月26、27日;地点为所属学区小学,申请跨区入学的学生申请地点为所申请学校。

2.二至六年级:申请时间为6月4、5日;地点为所属学区小学。

3.七年级:申请时间为4月27、28日;地点为清溪中学。

4.八年级:申请时间为6月4、5日;地点为清溪宣教文体局。

(三)学区划分

1.原居民按户口所在村委会学区划分。

2.新入户的非原居民以学生父母名下的住宅房所在地段划分到所属学区,若学生父母没有住宅房的,则按工作单位所在村委会划分到所属学区。

二、特殊群体申请入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一年级和七年级)

(一)受理范围:

1.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清溪户籍的非清溪户籍生;2.镇属事业单位在编职工、公务员的非清溪户籍子女;3.优惠政策群体:持有《特聘人才工作证》或《人才引进居住证》的人员子女;近五年获得市光荣称号的务工人员子女;在驻莞部队服役期间被授予荣誉称号或立功的务工人员子女。

(二)申请时间

4月26日(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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