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入选“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城市 五类患者有望实现预约护士上门护理

东莞日报 2019-04-13 10:37

本报讯“网约护士”将在东莞市变为现实。近日,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医疗保障局、省中医药局联合印发《广东省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选择东莞等9个城市作为试点城市。目前,东莞市正在制定相关方案,筹备试点工作。

“网约护士”主要为五种患者提供护理服务

“互联网+护理服务”,俗称“网约护士”,根据《方案》,它主要是指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派出在本机构注册(含多机构执业备案)的护士,依托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主要以“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模式,为出院患者或罹患疾病且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提供的护理服务。

也就是说,老年人等行动不便的患者,可以在家里通过App等互联网平台,预约护士上门打针、换药、护理伤口等。

“网约护士”并非适合所有患者,根据《方案》,它的服务对象主要有五种:出院后患者;高龄或失能或半失能老年人;康复期患者、终末期患者和慢性病患者等行动不便的人群;母婴人群;其他有居家护理需求的特殊病患人群。

它的主要服务内容有43项,主要为基础护理、慢病管理、康复护理、老年护理、中医护理、母婴护理、产后访视、骨科护理、健康教育、安宁疗护。

护士必须具备5年以上工作经验

互联网公司是不准独立开展“网约护士”的,《方案》规定,提供护士的主体必须为实体医疗机构,预约平台也必须依托实体医疗机构,不得脱离实体医疗机构独立开展。也就是说,一定得正规医疗机构才能开展。试点医疗机构可以自主开发预约平台,也可与第三方平台签约合作。

《方案》对网约的护士也有严格规定,比如,至少具备5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具备护师及以上职称;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记录及不良执业行为记录。

除了东莞,省里还选定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惠州、江门和肇庆等八市作为试点地区,要求所相关地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试点工作落地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试点医疗机构;各试点市分别确定不少于5家医疗机构进行试点工作。

东莞正在制定“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方案

此次试点时间为今年3月至12月,《方案》要求各地市在试点期间完善组织架构,开发或明确合作的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完成从业护士的岗前培训,完善相关制度,试点后及时总结,报送省里,为下一步推广探路。

省卫生健康委表示,希望通过试点,探索出适合广东省省情的“互联网+护理服务”工作模式,回应群众的新需求,尤其是让更多的老年人等特殊人群,能够在家里就享受到优质护理服务,从而解决医院的压床问题,使医院的平均住院日不断缩短。同时,通过试点培育护理服务新业态。

东莞被选为“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市,筹备情况如何?记者从市卫生健康局了解到,该局已经收到省里的文件,已经在征求各医疗机构的意见,开展实质性工作。由于涉及收费、社保、安全等诸多实施细节,试点方案正在制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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