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城人民调解“以案定补” 新修订办法今起实施
东莞时报讯《莞城街道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于2018年1月施行至今,在调动辖区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方面取得初步成效。近日,莞城修订了《实施办法》,扩大了补贴对象范围、补贴金额等内容,进一步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再上新台阶。新修订的《实施办法》将从4月1日起开始实施。
2018年,莞城共有9个调解成功案件和6人次社区法律顾问成功申报“以案定补”补贴和奖励。为进一步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工作激励机制,莞城司法分局参照市相关文件要求,重新修订了《莞城街道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实施办法》,并于4月1日起开始施行。
与以往不同,修订的《实施办法》补贴对象范围更大,包括镇街、社区、企业、其他行业专业性调解组织专(兼)职调解员,并明确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属于调解员补贴范围。修订的《实施办法》案件类型分为四类,分别是特别重大案件、疑难复杂案件、普通案件、简易案件;补贴金额修订为200-5000元不等。莞城司法分局方面表示,希望通过修订“以案定补”实施办法,进一步推动莞城人民调解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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