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章达:秉公为民风范存

广州日报 2019-04-01 04:24

选自《广州历史人物廉洁事略》

广州市纪委监委、广州大学历史系编

简介

李章达(1890-1953年),字南溟,广东东莞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加入中国同盟会,宣统三年(1911年)参加武昌起义,曾担任过孙中山警卫团团长、大元帅府参军,先后参加“二次革命”、护法运动和北伐战争。1933年,与陈铭枢、李济深、蒋光鼐、蔡廷锴等在福州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史称“福建事变”。在抗日战争时期,广州沦陷,他策划组织武装,开展抗日游击战争,任“广东第四区游击司令”。

1941年参与筹组中国民主政团同盟(“民盟”的前身)和创办《光明日报》,发动和团结民主进步人士从事抗日救国活动。新中国成立后,李章达先后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广东省人民政府副主席兼广州市副市长,并任中南军政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副主席等职。

生平

临危受命秉公为民

李章达于光绪十六年(1890年)出生于广东东莞莞城镇县后坊一个家道中落的地主家庭,年幼丧父,后随叔父一起生活。自幼习四书五经,入东莞县城的“子曰馆”读书。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16岁的李章达进入广东黄埔陆军小学,开始军旅生涯,光绪三十五年(1909年)升入南京陆军第四中学就读.武昌起义时,李章达与陈铭枢、蒋光鼐等同学立即行动起来,赶赴武昌,参加起义。随后又先后参加二次革命、护国运动及北伐战争等。

1926年4月,李章达奉国民政府之令,出任广州市公安局局长。此时的广州,势力庞杂、社会动荡。作为国民革命的大本营及国民政府机关所在地,备受瞩目,治安非常重要。李章达上任伊始,首先对公安局内的各个部门进行整顿,采取“分课办公”的做法,在职责分明、各尽其职的基础上建立严厉的奖惩制度。此外,为将治安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李章达建立巡检制度,增派警力,加强戒备,严于防范。

防止工作人员利用手中权力插手词讼、以权谋私,是李章达任广州市公安局局长期间重点注意的一大要务。任职的第二天,他便发出通令:“本局长职司公安,责任重要,所以用人行政,均属亲裁,唯恐有人冒认亲友,假托名义,在外招摇撞骗,应即严拿解决,勿稍宽纵。”规定凡公安局警察审判所办理之司法案件,局中职员“非因要公不得到所闲坐攀谈,或查询案件,或为说项情事”。一次,有一个同族的兄弟因儿子学成毕业,想请李章达帮忙找工作。李章达觉得这位族侄确实有一定才能,便答应了。不料几天后,族侄给李章达送来礼券,以示谢意。李章达见了非常生气,以这位族侄如此做法品性有问题为由,拒绝给他介绍工作。

民国初年,由于社会混乱,豪强林立,百姓把公安局视为不可得罪的“衙门”,十分敬畏。那时,广州各个戏院为笼络公安局人员,获得公安局保护,每天演出必定预先给公安局赠送一定数目的戏票。有一次,某戏院给市公安局送来戏票,局中职员抽几张票给李章达的妻子尹翠薇。她与家人看戏回来,对李章达说了戏院经常赠送戏票的事。李章达一听,满脸不悦,随即下令废止这一惯例。广州的戏院再也不敢给公安局送戏票了。

政治协商勤俭自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李章达受邀赴北京参加政治协商会议。新中国成立后,他先后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广东省人民政府副主席兼广州市副市长,并任中南军政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副主席等职。

在广州市担任副市长期间,李章达居住在光孝路祝寿巷四十四号。据当时在政协工作的罗培元回忆,1952年秋,他和时任广东分局第三书记的陶铸前往拜访。谈完公事后,陶铸环顾四周,觉得李章达的房子过于简陋,提出让他搬到一个条件更好、工作也更方便的房子去住,却遭到李章达的拒绝。他表示,刚刚解放,百废待兴,一切应该从简。李章达还解释他住的房子是祖屋,有纪念先人之意。同在政协工作的饶彰风也力劝他搬走,李章达却不为所动。最后,饶彰风派人把房子简单修理后,李章达在老屋住了很长时间。

儿子李诵仪回忆父亲在广州生活中的这样一些细节。那时,省政府办公厅经常会给他发一些中山纪念堂大型演出的招待票。由于工作忙碌,李章达经常没时间去看,孩子们便偶尔前往观看。李章达一再叮嘱:“这些票都是前排,应给首长看的,你们去后不要大模大样地去占这些好位置。”因此,孩子们进去后都是在隐蔽处找座位,不敢坐在前面。担任广州市副市长后,省政府给李章达配备一辆专用汽车。李章达立马叮嘱家人,汽车是公家办事用的,汽油很贵,家人不许随便使用,还叮嘱司机不准擅自为他家开车。每当省政府行政处问李章达家里缺什么、要什么,李章达总是说不需要。

曾与李章达共事的廖钺回忆他工作中的细节道:“他的责任感很强,对任何一件事情都非常负责,非常慎重。”交代工作,他总是不厌其烦地把事情的原委和过程都说得清清楚楚。对于一些重大事件,李章达格外细致。有一次,处理一个干部问题,他逐字逐句仔细阅读处理报告,用红笔圈点,最后才慎重地签上他的处理意见。

晚年,李章达身患重病,仍坚持工作,尽可能出席每一次工作会议。1953年9月,廖钺同志陪同李章达往北京治病并疗养。住院期间,李章达仍心系政事,牵挂不已。一次,廖钺同志和他谈到省政协第五次扩大会议补充副主席名单时,他坚持要求廖钺代他向政协全委会反映他的意见。10月,李章达从北京回广州后,病情加重,体力日趋衰弱,以致行动不便。10月27日,省政协召开扩大会议,因不能出席,李章达给大会写信道:“这次扩大会议的召开,事前曾参与计议,中间因病赴京疗治,筹备事宜,实在惦念。在京一月,健康显有进步,前天才从北京回来,遵照医生嘱咐,仍须静养,因此不能亲身赴会,实感遗憾……”李章达后来还是参加了会议的总结会,并在会上讲话,传达中央关于国家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及其意义。

1953年12月9日,李章达因患肝癌医治无效而去世,时年63岁。

名言

本局长职司公安,责任重要,所以用人行政,均属亲裁,唯恐有人冒认亲友,假托名义,在外招摇撞骗,应即严拿解决,勿稍宽纵。

——李章达

新闻推荐

参加世界技能大赛获奖牌选手和教练将获财政奖励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李直建)东莞市人社局日前就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该局制定的管理办法,对...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