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东莞两儿童遇车祸身亡 儿童交通安全警钟要长鸣
羊城晚报讯 记者余宝珠报道:一年一度的儿童节即将到来,儿童出行安全再次受到广泛关注。5月29日,东莞交警通报近期发生的多起涉儿童交通事故,其中5月份就有两儿童在这些车祸中身亡,再次敲响了儿童交通安全的警钟。
偷骑电动车还载上同学
在这些涉及儿童的交通事故中,儿童擅自骑自行车甚至电动车上路,险象环生引发交通事故。
发生在5月4日的一起事故中,司机袁某驾驶车途经东莞市麻涌镇淡水河大桥进入水乡大道辅道时,与从右侧骑驶自行车横过马路的黄某(13岁)发生碰撞。事故造成黄某受伤送医院。
同样给孩子带来伤害的另一起交通事故也与电动车有关。5月6日下午,11岁的小魏在父亲外出时,拿了父亲电动车的钥匙,载上同学李某去桥头岭头广场打篮球。结果回程时在红绿灯路口未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继续行驶,被正常行驶的小车撞了个正着,造成电动车上两名儿童受伤。
交警提醒:儿童必须年满12周岁才能骑行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必须在非机动车道内骑行,没有设置非机动车道的道路,必须靠道路右侧行驶,必须遵守交通信号指示通行;正确使用斑马线、过街天桥、过街地下通道等过街设施,横过斑马线时必须下车推行;骑行过程中,自行车不能额外载人。
儿童要远离危险区域
幼童独自在危险区域玩耍,由于个头小没被司机注意到,也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5月11日的一起事故中,司机罗车在大朗镇高英路撞到了走路的儿童小吴。5岁的小吴当天在大朗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时,吴某独自在道路边玩耍。另一起惨烈的事故发生在5月23日,陈某驾车从黄江镇北岸村往公常线方向行驶,途经黄江镇某汽修厂门口左拐弯时,该车车头与在路边玩耍的两位幼童发生碰撞,他们一个两岁、一个才四岁。事故最后造成两岁的毛某受伤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四岁的徐某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交警提醒:小孩因缺乏足够的行为能力和辨别能力,安全意识往往较低,不能辨别危险的存在,从而容易进入路口、停车场出入口、车后、车底等危险区域玩耍,作为监护人一定要将小孩置于自己的视力范围以及可控范围之内,与此同时还应该教育孩子远离危险区域,知危险、会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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