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股、庐墓拉杂谈曾楚楠
自割股(大腿)肉以供君、亲食用的行为,称为“割股”。(与“刺股”有别。相传战国时期,魏国人苏秦游说秦王,十次上书不用,资用乏绝,归家发愤读书。夜深欲睡,则以锥自刺其股,用自残的方法以保持清醒。事见《战国策·秦策一》。后代因以“刺股”指代勤学苦读之情状。)
“割股”一词,就目前可见的文献而言,大概始见于《庄子·盗跖》,原文曰:
介子推至忠也,自割其股,以食(晋)文公。文公后背之,介子推怒而去,抱木而燔(烧)死。
介子推随晋公子重耳流亡他国十九年、直到晋惠公死后,才在秦穆公的帮助下回国,即位为晋文公。他即位后,跟他一起在国外流亡的陪臣,都争功争俸禄。而最忠贞的介子推,在重耳最艰难的时刻,割下自己大腿上的肉,给晋文公吃。但文公后来分封陪臣时,却忘记了他。介子推一怒之下而离开,抱着树而被烧死。(有关此事,文献有不同的版本。如《左传·僖公二十四年》谓:“晋侯赏从亡者,介子推不言禄,禄亦弗及。”根本无“怒而去”的说法。)
与“割股”相类似的行为,还有“割乳庐墓”。它指的是:丢下乳儿在亡亲墓旁筑庐守孝。据《新唐书·烈女传·李孝女妙法》所载:
李孝女者,名妙法,瀛州博野人。安禄山乱,被劫徙它州。闻父亡,欲问道奔丧,一子不忍去,割一乳留以行。既至,父已葬,号踊请开父墓以视,宗族不许。复持刀刺心,乃为开。见棺,(以)舌去尘,(以)髪治拭之,结庐墓左。”
《新五代史·杂传·何泽》亦谓:
五代之际,民苦于兵,往往因亲疾以割股,或既葬而割乳庐墓,以规免州县赋役。
“割股”以疗亲疾、或“割乳庐墓”的举措,在古代、被认为是大忠大孝的表现。故从汉代以来,得到了“以忠孝治天下”为标榜的封建专制统治者的大力扶持。(民间则利用“上有好之”的心理,冠冕堂皇地将之作为“规免州县赋役”的重要途径。)特别是“唐开无间,明州人陈藏器《本草拾遗》云:"人肉可治羸疾",自此闾阎相效割股。”(明·陈继儒《珍珠船》卷四)“割股”之行为,竟酿成社会风气。以至北宋大文豪苏东坡在《议学校贡举状》中亦说:“上以孝取人,则勇者割股,怯者庐墓。”(这几句话,已道出了“上行下效”的至理。割股,是一种“自残”性质的行为,在麻醉手段尚不完善的古代,要忍痛割股,没有相当的勇气是难于施行的,故言“勇者割股”。东坡此文,主旨是“议学校贡举”。学校、科举,女性一般不参予,故不提“割乳庐墓”,仅言“(胆)怯者庐墓”,但亦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至迟到北宋年间,“庐墓”已成为男性社会尽孝道的重要表现形式。)
明代潮州先贤翁万达在嘉靖三十年(1551)“斥为民”回乡期间所撰写的《东灵公传》,是在“无官一身轻”的心态主导下,对多年郁积于怀的愤世之情、对伪君子的憎恶之心的一种宣泄。该文以老辣缜密的语言、情调,刻划了一个以猎取“孝名”而欲割他人之股的“西丘士”的嘴脸。(原文较深奥,仅录后段之笔者译文):
客人说:“西丘士小时候也很清贫,曾和他哥哥致力于功名,乡里人很爱他。后来到江浙一带漫游,学侍奉亲长的事。从此以孝名传遍海内。乡里很惊异,唯独我相信他是学有所得。
有一天,他对邻人的儿子说:“我看你的大腿很胖啊。”邻人子说:“空有一些不中用的肉罢了。”贵士委婉地说:“哎哟!这是什么话呢?我听说腿肉可供人食用,现在我父亲病得很厉害,我一定要使他痊愈,这样才可以长寿。请借你的腿肉供他食用好吗?”邻人子感到很为难。贵士接着说:“你不是好行善吗?如果可使我成就孝名,你又何必爱惜一点腿肉呢?”邻人子说:“割点腿肉,我不是爱惜,但疼痛该如何克制呢?”贵士说:“君子能成全别人好事,才可以说是得到(君子的)本心,忍受不了疼痛,那么本心又体现在哪里?以忍痛来换取本心,你有什么可选择的?”
邻之子听后拿不定主意。回来后告诉他的朋友,朋友很生气,教他转回去说:“你要行你的孝道,你亦有大腿,何不自割?何必求我?”贵士说:“我的腿瘦嘛。你的腿就是我的腿,我的父亲就是你的父亲,这个身体,你不能当成你自己的。我听说最美好的品德是不为一己,最崇高的道德是不拒绝别人的请求。你不给予,仁义的人是不这样做的,你得好好考虑哩!”
邻之子听后又拿不定主意。又告诉他的朋友。朋友更生气了,又教他转回去说:“你是贪图我的腿肥胖吧?假如我的父亲不幸亦有病,那我将找谁割腿肉呢?天下的道理只有一个,而名分却有区别,我不能做过分的事啊。况且君子不以不合礼义的事奉养至亲,割别人的腿肉来给自己的父亲吃,不合礼义。你为何要这么过分、固执呢?那就请把你的大腿当成我的大腿,这样大家一样痛,又一样有得吃了。”
贵士大怒道:“我割别人的大腿很多次了,从未有敢抵御的!你敢申辩吗?我会收拾你的!”邻之子害怕了,他的朋友亦很怕。而贵士已经在抚摩父亲的腹部等待(邻之子)送肉来了。
东灵公道:“先生别再说了。当今那些叫"士"的,大多和这位差不多啊。”客人于是再次致礼,告辞而去。
《东灵公传》是翁万达晚年唯一的一篇纯文艺性散文作品,文章格调隽智冷峭,语言生动传神,寥寥数笔,便活脱脱地勾勒出其时以“孝名”行天下的“西丘士”的丑恶嘴脸。文章以“今之士多类此也”收结,抒发了作者对“伪君子”的极度憎恶之心,对社会丑恶现象之无比愤懑之情。一百多年后,大学者顾炎武在《灵石县东北晋介之推祠》诗中亦有句曰:
割股固荒唐,焚山事可哂。
顾炎武亦和翁万达一样,认为以“割股”来表现“大忠大孝”,不是显示“忠、孝”精神的唯一途径。何况,“割服”后来还往往变成士子猎取虚名的特种手段,故用“固荒唐”三字加以贬示。而“焚山”一事,要略作解释。前文已言《庄子·盗跖》篇有介子推“抱木燔死”之事,后人因此而编撰出“完整”的故事:晋文公忘记分封曾在流亡过程中“割股”的介子推,介子推亦不言禄,隐于家乡的绵山(今山西省介休县东南),后来晋文公想起来了,派人去请他,介子推却坚决不出山。文公下令焚山,想逼他出来。介子推与母亲抱紧大树,活活烧死。文公追悔莫及,特地将介子推焚死的木树桩取回做成木履,每天起床后看见木履,便悲痛地说:“足下、足下!”(参见《幼学故事琼林·人事》)但顾炎武却认为:《左传·僖公二十四年》虽有“介子推与其母)遂隐而死……晋侯求之不获,以绵上为之田(即把绵山上的田地做为介子推的封田)曰:"以志吾过,以旌善人。"”之记载,但对晋文公这件“君不君”,而介子推宁死亦“不言禄”的近乎刻板、迂腐的事,感到难于理解。因而在谒“介子推祠”时,直率地写下“焚山事可哂(shěn,同“笑”)”的诗句。可见,自明、清以来,带有血腥味的“割股”以猎取“大忠大孝”虚名的风气,在先知先觉的名贤、学者的攻诘下,已成强弩之末,日趋式微。
相对来说,较为儒雅、温和的“庐墓”以尽孝道的行为,易为各阶层人士所接受,因而此风不绝如缕。即以潮州本土而言,以下仅列二例以见其概:
嘉靖·郭春震《潮州府志·地理志》【海阳·山】谓:“狮子山,来自桑浦,上有狮子塔,有岩曰"甘露"。相传有孝子庐墓于此,甘露降,故名。”(即今之“甘露寺”。寺前最早的石刻“万寿石”,系年为大忠祥符八年乙夘(1015),寺因“甘露降”而名,故知北宋初潮人已有“庐墓”之举。“万寿石”刻,地方志乘失载。参见黄挺《宋代潮州佛教金石资料丛考》,载《人海灯》1997年三期。)
近现代见诸文献的潮人庐墓资料、依孤陋之笔者管见,当推晚清拔贡郑国藩先生《似园文存》卷三之《望庐记》,该《记》撰于民国二十二年癸酉(1933)。郑君先父洧川府君于光绪二十二年(1896)逝于漳州,郑君扶櫬回潮州,因时局动荡,“权厝(饶平)百丈埔尾”。迁延年久,后得郡城西北四十里之牛皮嶂地,始定先君墓茔。惜“伏莽未靖,墓不可庐,别购荒畦半亩郑冈,中为土屋,备岁时祭扫驻宿所。”因庐不在墓旁,因名曰“望庐”。(隐含“可望而不可及”之意)虽非严格意义上之“庐墓”,实乃现当代人“示不忘亲”之遗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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