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出台方案严格防止耕地“非粮化” 确保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62万亩

潮州日报 2021-05-30 11:24

本报讯(记者袁晓金)近日,潮州市印发《潮州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强调要坚决守住粮食安全生命线,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确保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62万亩、总产稳定在26万吨左右。其中水稻播种面积稳定在47万亩,产量稳定在22万吨左右,保证全市粮食种植面积不减少、产能有提升、产量不下降。

如何进一步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方案》提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它类型农用地,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永久基本农田应重点用于稻谷、玉米和薯类等粮食作物生产,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对已租用且已经造林的耕地,以及对已经取得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且在永久基本农田上开展苗木生产经营的单位,逐步有序退出已租用造林或育苗的耕地。

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补贴政策,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户,这是《方案》在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方面出台的具体措施。具体而言就是要落实土地出让收入支持农田建设和产粮大县(区)奖励资金等扶持政策,积极培育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支持和鼓励发展粮食规模生产,大力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提高种粮规模效益。持续开展水稻政策性农业保险,降低种粮风险,确保农户收入稳定。同时还要大力推进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真正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方式支持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农田建设和运营管理,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持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确保完成省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如何确保粮食产量稳定在22万吨左右?《方案》明确要求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增施有机肥、实施有机肥替代行动等耕地培肥措施,促进耕地提质改造,提升耕地产能;加大涉农资金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倾斜力度,稳定粮食生产功能区18.21万亩以上,引导粮食生产功能区至少生产一季粮食,种植非粮作物的要在一季后能够恢复粮食生产;引导各地利用气候条件和冬闲田资源,通过水旱轮作扩大马铃薯、玉米等冬种作物种植面积,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稳定粮食自给率;实施乡村振兴科技计划,推动农业科技下乡进田间,服务“三农”到地头;鼓励开展粮食生产薄弱环节机械化技术推广,支持解决水稻机插、玉米籽粒机收等瓶颈问题,推进适宜丘陵山区农田机械的推广。

在加强耕地种粮情况监管上,《方案》强调建立健全防止耕地“非粮化”长效监管机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粮食生产功能区、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及垦造水田等耕地种粮情况的监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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