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人民币的侨批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对外汇实行全方位管制,人民币成了中国大陆市场上唯一合法流通货币。海外华侨寄批,一般都必须先把本地货币如泰币、坡币兑换成港币再寄回家乡。自1950年代至1970年代,海外华侨汇款基本都是以港币作为批银寄入国内,直至1974年国内侨批业划归中国银行经营,才出现以人民币作批银收寄的批信。如图,是马来西亚华侨庄美坤寄潮安庵埠马垅侨批,批面写“外人民币弍拾元正”,汕头中国银行在批封左上角盖一红色“人民币”文字章,并用阿拉伯数字写上“20元”字样外,在批封正面盖一长方形结汇章,结汇日期1978年1月28日。由于华侨是直接寄人民币,实际就不用结汇,银行盖此章只是证明付还侨户的批款日期。
曾旭波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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