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外挂服务应予严惩

潮州日报 2021-05-22 11:16

本报讯近日,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一起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案件,被告人王某开等五人分别被依法判处二年至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6年3月17日,被告人王某开注册成立河南奇策商贸有限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2019年11月以来,被告人王某开在未取得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决定并安排被告人杨某贺、李某远、于某朋、韩某旋等人在河南省郑州市中原中路万达广场A栋0927号房负责研发、推广一款依托腾讯公司微信应用程序,实现官方微信不具备的自动化操作功能,达到批量控制微信为目的的云如意平台。使用者通过登录云如意平台的网址,输入平台的卡密(即激活码),后用个人微信扫码平台的二维码即可以让微信具有“自动回复”、“自动收账”、“自动抢红包”等功能。

2020年2月起,同案人卢某炫(另案处理)在广东省潮州市通过网络购买云如意平台的卡密后转手出售,并从中获利,后被公安机关抓获。2020年6月17日,公安机关经深挖扩线,在河南省郑州市中原中路万达广场A栋0927号房抓获被告人杨某贺、于某朋、李某远、韩某旋等人,2020年8月16日,王某开被成功抓获。

经公安机关委托广东安证计算机司法鉴定所对云如意平台数据库进行统计查明:云如意平台现有注册用户5529个,微信用户共47811个。云如意平台现有卡密共115149个,卡密绑定的微信ID共57981个。

经广东安证计算机司法鉴定所鉴定:云如意平台由主服务器(包含网站程序、数据库)、挂机服务器(运行挂机程序)、大视屏服务器(用户上传视频)组成,用户使用卡密在云如意网站扫码登录微信后即可通过发送指令调用挂机服务器中的挂机程序伪造ipad客户端与微信服务器进行通信。此外,云如意平台开发人员通过编写挂机程序,突破程序微信服务器保护措施,直接与腾讯微信服务器通讯,绕过客户端功能限制,控制登录的微信账号获取微信用户数据并实现微信客户端不具有的自动点赞、自动评论、自动抢红包等功能。

一审法院湘桥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开、杨某贺、李某远、于某朋、韩某旋的行为均已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情节特别严重,应分别依法惩处。该院根据各被告人犯罪情节、犯罪地位、认罪悔罪态度分别对五被告人作出量刑。一审判决后,被告人王某开不服判决,向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审判决认定上诉人王某开、原审被告人杨某贺、李某远、于某朋、韩某旋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予以确认。

法官提示,随着网络时代的发展,新型网络犯罪愈发常见,为打击此类犯罪,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可处七年有期徒刑。在此提醒广大网络用户,要加强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意识,日常所用的应用软件,应从正规途径下载,更不要为了贪图方便使用外挂软件。

(林钟彪林浩张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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