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打通司法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法院巡回审判车送法上门
本报讯(记者袁晓金)“《民法典》从今年1月1号起施行,土地承包经营、宅基地使用、借款等等与大家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它都有涉及……”近日,在潮安区登塘世田村健身广场上,潮安法院的工作人员将巡回审判车开到这里,面对面向基层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没想到这些法律跟我们的生活这么紧密,希望你们以后多来为我们讲解。”当地村民蓝伯笑着对法院工作人员说。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潮州市两级法院把“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融入日常工作,充分发挥巡回审判车机动灵活、方便快捷的优势,深入基层开展普法宣传、巡回审判,打通司法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本案现在进行调解……”4月28日一大早,一辆巡回审判车停放在凤塘镇英凤村委会内,在这里,法官要当场调解一宗经济纠纷案件。
今年3月,原告刘某向潮安区古巷法庭提起诉讼,要求被起诉人邱某归还拖欠的猪肉款7000元。承办法官分析案情后,发现该案存在调解的可能,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决定启动诉前调解程序。考虑到被告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到庭参与调解,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法庭决定采取“巡回审判”上门调解方式,将“调解室”搬到被告家门前。在巡回审判车上,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表达各自的诉求,悉心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并直截了当释法说理,帮助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让互谅,最终促进双方现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以分期付款方式还清欠款。
“传统的诉前调解或是案件开庭,一般都是在法庭中进行的。但对于行走不便、距离法庭路途较远或日常工作繁忙的当事人来说,准时到庭参加诉讼有诸多不便。”古巷人民法庭负责人林锐锋告诉记者,正是考虑到基层群众的实际困难,他们才将巡回审判车开到当事人家门口,切实让群众“少花钱、少跑腿”,及时保障、兑现群众合法权益。“目前,这辆巡回审判车已经配备庭审的各项设备,可以在各种环境下开展行为审判工作。对于确实有需要的群众,我们会第一时间调动这辆巡回审判车上门为群众服务。”林锐锋说道。
据统计,近两个月来,潮州市两级法院在为民服务上取得明显成效,共成功调解263宗案件,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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