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不出村 大事不出镇 今年来市司法局成功调解案件1111宗
本报讯(记者吴冰)2月,饶平县浮滨镇沃谭村两村民因山地发生纠纷,司法所介入调解终化解;3月,潮安区浮洋镇一工厂员工因工伤致死,其家属与厂方协调未果,司法所介入调解终达成一致协调意见……一件件纠纷在调解员的努力下顺利解决。
今年来,市司法局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紧扣“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建设和业务指导,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通过调解方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人民调解员是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重要力量。目前,潮州市每个乡镇街道都配备有2名专职调解员,以专人、专职、专业着力保障“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纠纷就地解决”。近年来,市司法局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强化司法行政业务指导,帮助基层调委会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增强人民调解员新形势下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同时通过评选表彰先进等形式,调动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
“人民调解组织在化解基层矛盾中也发挥着积极作用。”市司法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局不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指导,集中力量建设一批“有特色、叫得响”的个人品牌、党员品牌调解室和行业性调解委员会。目前共建设有其他行业性调解委员会35个,建成个人调解室10个,推进相关领域矛盾纠纷及时化解。
此外,司法行政部门还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对调解工作的知晓率和法律意识等,促进群众通过调解方式合法合理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据了解,今年以来,全市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4186次,预防纠纷876件,成功调解案件1111件,调解成功率99.5%,调解协议涉及金额2340.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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