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防办扎实推进城市综合防护体系建设 将人防工程融入城市建设

潮州日报 2021-05-12 11:28

每月10号和20号,市人防(海防)宣传教育基地向市民开放。图为市民参观防空洞。本报记者 庄园 摄

本报记者吴冰丁玫

人防知识厅里摆放着防毒面具和防空警报器等、海防知识厅里陈列着各种战斗机和导弹模型、厅内墙壁上悬挂着各种人民防空知识的展板……日前建成的市人防(海防)宣传教育基地,在开放日吸引了不少市民前来参观,参观者既可以在这里学习人防(海防)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了解其发展历程,又可以亲身探研早期防空洞及展厅内的各类模型器械。

该教育基地的建成,是市人防办扎实推进人防工程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目前潮州市有人防工程面积数十万平方米,逐步形成了布局较为合理、类型配套较为齐全的人防工程体系。

那么什么是人民防空工程?人防工程有什么类型呢?“《人民防空法》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据市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一级调研员黄方亮介绍,潮州市人防工程主要分为三大类,第一类为早期人防工程,即为防空洞,主要是20世纪60年代末期到70年代以备战、防空为目的修建的,主要位于潮州市西湖山、金山和笔架山。第二类为单独建设的人防工程,为政府投资建设的单建式人防工程,为公共人防工程,如西湖后广场人防工程、奎元地下停车场。第三类是结建式防空地下室,也是目前最主要的人防工程形式,是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位于各办公楼、购物商场、住宅小区的地下室,平时作为停车库,促进人防工程建设的滚动发展和城市的经济建设。

近年来,市人防办坚持“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落实“应建尽建、应收尽收”、“以建为主、提升增量”的原则,促进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发展,扎实推进城市综合防护体系建设和各项人防应急准备工作,取得了一些亮眼成绩——

随着城市的发展,汽车保有量增加,停车位的需求量也在不断增长,尤其在中心城区停车更为不易,对此,市人防办结合城市规划建设,在多处合适地点配建人防工程作为地下停车场。据黄方亮介绍,目前市区人防车位约有8000个,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

提前完成潮州市地下指挥所建设,完成所有信息化系统建设,包括信息指挥系统、北斗指挥系统、第三代军用电台等,大大提高了人防的组织指挥能力;

对部分早期人防工程进行修缮,并配套各种安全设施、照明及通风设备,于5月1日前向市民免费开放,让市民更好地了解到相关知识……

市人防办表示,接下来,他们将继续加强人防(海防)知识的普及,让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人民防空的相关知识,提高全民国防观念、人防(海防)意识及防灾减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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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城区的新建民用建筑,都要按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掩蔽人员和物资储备的防空地下室。在保障战备效益的前提下,人防工程在和平时期可加以开发利用,平时作为停车库,为社会服务,尽可能提供较高的社会效益,促进人防工程建设的滚动发展和城市的经济建设。现在大部分高层住宅小区内都建有地下人防车位。人防工程基本目标是战备目标,秉承“谁投资、谁使用,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投资主体可将位于人防工程内人防车位的使用权转让给相关个人和机构,国家战时可强制征用。但这类人防车位都不能进行产权登记和办理不动产产权证,只供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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