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愈向赵德“授以平生所为文”辩
“唐宋潮州八贤”之首赵德,曾编过一部《昌黎文录》,这是宇内问世最早的韩愈诗文选集,值得潮人为之欣慰与自豪!
关于《文录》的编纂,北宋吕夏卿在《书(昌黎)文集后》说:“疑德亲受本于公。”乡贤刘[~公式~](俗称刘龙图)亦在《文集跋》中说:“唐元和中,韩文公谪宋于潮,郡人赵德以文行为公所知,授以平生所为文,德序而藏之。”此后,“韩愈向赵德"授以平生所为文"”的说法,几成定论。
这是一千二百多年前的旧事。但事实果真如此吗?我们无妨先看看当年赵德撰写的《昌黎文录序》:
昌黎公,圣人之徒欤。其文高出,与古之遗文不相上下。所履之道,则尧、舜、禹、汤、文、武、周、孔、孟轲、杨雄所授受服行之实也,固己不杂其传。由佛及聃、庄、杨之言,不得干其思、入其文也。是以光于今、大于后,金石燋铄,斯文灿然。德(自称)行道学文,庶几乎古,蓬茨中手持目览,饥食渴饮,沛然满饱。顾非适诸圣贤之域而谬志于斯,将所以盗其影响。僻处无备(完备),得以所遇,次之为卷,私曰《文录》,实以师氏为请益依归之所云。
(据顺治《潮州府志·科名部》,赵德是大历十三年进士(778),比韩愈大约年长十几岁。韩愈曾当过四门、国子学博士,故末句意为:“<我编《文录》的目的>实际上是想以教授先生作为请教的对象、依归的目标。”是一句写序言的客套话而已,并不表明赵德、韩愈之间,真有“师生”的关系。请参见拙著《拙庵论潮丛稿·赵德科名辨析》,中华诗词出版社,2008年7月)
从赵德自撰的《序》中,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下列数事:
1、由“蓬茨中手持目览”一语,可定出编《文录》的时间。蓬茨,指用茅草作屋顶的房屋,泛指贫穷者所住的陋室。《汉书·王褒传》谓:“今臣僻在西蜀,生于穷巷之中,长于蓬茨之下。”颜师古注:“蓬茨,以蓬盖屋也。”因而,“蓬茨中”三字,大体可确定为:赵德编《文录》是在韩愈贬潮之前,他尚未受命“摄海阳县尉、为衙推官、专勾当(主管)州学事”即进入仕途之前若干年。有人会问:赵德既然是“大历十三年进士”,为何尚未入仕?那是因为,唐代科举制度规定,登第进士任官前,还须经过由吏部主持的如“博学宏词”科的考试(俗称“释褐试”,即“脱下百姓褐色衣服换上官袍”的意思),合格者方能授官。落选者要入仕,须应聘到节度使、观察使、州刺史等大员幕府中任职,再经大员向朝廷推荐,获准以后方成为“官”,与宋代以后一登第即授官的规定有别。(韩愈一生参加过七次考试,四考进士方登第,三试吏部皆失之交臂。至贞元十二年(796)29岁时方入宣武军节度使董晋幕府,任汴州观察推官。正沿此入仕途径)赵德果真是大历进士的话,也许是未通过吏部的“释褐试”,又是从边远地方到“人生地不熟”的京都,没有大员们招聘、投靠,故登第后回到家乡,依然是一位默默无闻的“布衣”,所以用“蓬茨中”三字,应该说非常妥切。
2、《序》文中用“谬”、“盗”、“私”等字眼,已充分证明了,赵德编《文录》,确非韩愈“授以平生所为文”。
《序》文首句即谓“昌黎公,圣人之徒欤”,“圣人之徒”固然不等同于“圣人”,但起码可归于“圣贤之域”,何况是“圣人之徒”韩愈所“亲授”。然而下文却说,“(《昌黎文录》)顾非适诸圣贤之域而谬志于斯,将所以盗其影响”,岂非自相矛盾?“谬”,有“背戾乖违”义。(《庄子·缮性》:“古之所谓隐士者,非伏身而弗见也,非闭言而不出也,非藏其知而不发也,时命大谬也。”)而“盗”字之盗用、盗窃义,不言自喻。故上文的两句话,意为:“《文录》之所以没有让韩公的作品置之于圣贤著作的领域,而妄自移录于此地,是为了要盗用韩公的影响。”
接着,赵德又说:“僻处无备,得以所遇,次之为卷,私曰《文录》。”这更是毫不夸张的大实话。在交通不便的唐代,地处荒僻地区的潮州,要完备地收齐韩公的诗文作品,谈何容易?北宋吕夏卿在《书(昌黎)文集后》中说:“《文录》所载皆韩文,自总七十五首。”吕氏是目前所知的最早使用《文录》的学者,他的话自可徵信。可知赵德“得以所遇”的,仅是韩愈诗文的一小部分,而“次之为卷,私曰《文录》”中,一个“私”字,已把编《文录》的过程,说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如果是韩愈向赵德“授以平生所为文”的话,那么《文录》收录的篇数会这么少吗?(据通行本《昌黎先生集》粗略统计,韩愈贬潮前仅文章便有三百多篇,还不包括如《顺宗实录》的《文外集》与诗集)况且,既是韩公“亲授,赵德在《序》中,尽可名正言顺、理直气壮地和盘托出,那里还需要客客气气地说些类似“谬志于斯”、“盗其影响”、“私曰《文录》”的缺底气的话呢?
对此,嘉靖年间潮州知府郭春震倒是看出了端倪,他在《潮州府志·人物志·赵德传》中虽然也沿袭旧说,谓韩愈“以平生所作文授之”,但在“德读而序之曰”之后,引《文录序》开头一段至“所履之道,则尧舜禹汤文武周孔孟轲杨雄所授受之实也”,然后加以评论曰:“即其所言,则其中有定见、是非,已不缪(乖违)于圣人。然德崛起于盛唐,文章气节,卓有植立,为潮学宗,固非待昌黎兴起者。”给赵德以“已不缪于圣人”的高度评价。遗憾的是,此后的府、县志编者,大概是认为在人物传记中掺入编者的观点,不符合修志的体例,对郭知府的看法,概不采纳。于是,直至清代末年,地方志中的“赵德传”依然是“韩愈"以平生所作文授之赵德"”的几乎清一色的记载。
韩愈是唐代“古文运动”倡导者、核心人物,后人推尊他为“唐宋八大家”之首。但韩愈生前,其文章并未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他的好友和上司、宰相裴度就曾经严厉地批评韩愈“不以文立制,而以文为戏,可矣乎,可矣乎!”甚至呼吁“今之不及之者,当大为防焉尔!”(《与李翱书》)然而,僻处边陲“蓬茨”中的赵德,却独具慧眼,对搜集到的韩文“手持目览,饥食渴饮,沛然满饱。”称誉韩愈为“圣人之徒”,并预见韩文必能“光于今,大于后,金石燋铄(熔化),斯文灿然。”还把“得以所遇”到的韩文“次之为卷,私曰《文录》。”这真是了不起的眼光与举动!以生而并世之人,有此远见卓识,赵德堪称为韩愈的知己、知音。
出乎赵德意表之外的是,他多年欲“请益依归”的“师氏(教授先生)”韩愈,竟然因谏迎佛骨一事而贬来潮州任刺史,不久且“惺惺相惜”地任命赵为“衙推官”,成为可以经常“请益”的上司。但韩愈在潮州只有七、八个月的时间,又忙于治潮方针的制订与实施;赵德“专勾当州学事”,也是事务杂沓、繁忙,因此两人在一起“谈诗论文”的机会,恐怕不会太多。于是,相关联的实际问题便来了:赵德编《昌黎文录》,韩愈知不知道?韩对此事的态度怎样?正如上文所分析的,《文录序》中“私曰《文录》”的一句话,本已说清,但嫌过于简短。为说明事情的“真相”,笔者不得不斗胆作点臆测:
赵德编《文录》,韩愈肯定知道,而且明白赵多年来“得以所遇,次之为卷”之艰辛。故当他离开潮州以后,特将在袁州等地撰写的文章抄送给赵德。(据刘真伦先生在《昌黎文录辑校》中考证,《文录》中创作年代最晚的作品为《南海神庙碑》<820>、《越州刺史薛公墓志铭》<821>,都是在离潮州后所作)其次,《文录》是韩文选集而不是全集。既然是选集,选家即编纂者自然有他独特的入选角度、标准与凡例。韩愈深明其理且出于对赵德的敬重,对编选一事采取“尊重编者,绝不干与”的态度,也就可以理解了。正因为没有原作者韩愈参与其间,所以《文录》的篇目才会那么少,而赵德在《序》中才敢于写上“私曰《文录》”的话。这也从反面证实了“韩愈以平生所为文授赵德”一说之不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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