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庙、祠堂及其它
世俗至今流传着如此的说法:家庙,是先祖中有当过官的人,方能建造、命名的祭祀场所。意思是:家庙,比一般的祠堂级别要高。
这种说法对不对?回答是:亦对,亦不对。因为,“家庙”的含义,随朝代的沿革而递变,不能固守一说,以偏概全。
庙,义项之一是:古时供祀先祖神位的屋舍。《诗·大雅·思齐》:“[~公式~][~公式~]在宫,肃肃在庙。(和和气气在王宫、恭恭敬敬在庙中)”帝王、诸侯的祖庙称“太庙”,祭祀的礼器、礼仪极其繁复、故《论语·八佾》谓:“(孔)子入太庙,每事问。”太庙有严格的等级区别,《礼记·王制》:
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按,指“父、祖、曾祖、高祖”四亲庙,二祧<指远祖>和始祖庙);诸侯五庙:二昭二穆,与太祖之庙而五;大夫三庙:一昭一穆,与太祖之庙而三;士一庙。庶人祭于寝(泛指住宅)。
这是周朝通行的制度,可谓等级森严。须加以说明的是:上文中的“祧(tiāo,潮音<挑>),”指远祖,故“祧庙”,即远祖的庙。帝王之宗庙,分家庙和远祖庙,家庙中的神主,除始祖外,凡辈分远的要迁入祧庙中合祭,永不迁移的称为“不祧”。所以后世泛指创立某种事业、永远受到尊崇的人为“不祧之祖(或宗)”如清·黎庶昌《<续古文辞类纂>序》谓:“曾文正公(国藩)略师班(固)氏,其文规恢闳阔,遂崒然直跻两汉,况进于此者邪?故今断以马(司马迁)、班、韩(愈)、欧(阳修)为百世不迁之宗。”
宋·司马光《文潞公家庙碑》说:
先王之制,自天子至于官师皆有庙(此即“古时有官爵者才能建家庙”说之由来)……(秦代)尊君卑臣,于是天子之外,无敢营宗庙者。汉世会卿贵人多建祠堂于墓所。
司马光此文,对宗庙、家庙演化成祠堂的过程作了高度概括。如前引《礼记》所述,先王(商、周时期)之制,“自天子至于官师皆有庙”(庶民没资格,只能在住宅中祭祖)。而“尊君卑臣”的秦代更专横,只有天子才能“营宗庙”。但以小农经济为社会基础的宗族制度最重血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宗族和祖先,祭祖是必不可免的礼仪,而祭祀又要求有一定的场所,因此从秦代灭亡以后,“汉世公卿贵人多建祠堂于墓所。”
《汉书·循吏传·文翁》谓:“文翁终于蜀,吏民为立祠堂,岁时祭祀不绝。”此或即“祠堂”一词之滥觞。但其时之祠堂,皆附于墓所,且专祀一人。后世渐渐放宽限制,唐代始创私庙、宋代改称家庙。《宋史·礼志十二》记载:“庆历元年(1041),南郊赦书,应中外文武官并依旧式立家庙”,作为祭祀祖先之场所。自南宋·朱熹著《家礼》,确立祠堂之制,始称家庙为祠堂。至明代嘉靖帝采纳礼部尚书夏言建议,“许民间皆得联宗立庙”,从此民间纷纷建祠立庙,家祭普天下。
祠堂,大体上可分为二种类型:
一是祀先贤之庙堂。如前引《汉书》的“文翁祠”,成都的“武侯祠”,潮州的“韩文公祠”、“八贤祠”、“三忠祠”,龙湖寨的“侗初师祠”(系七姓弟子集资为外籍老师王侗初所建)等等。
二是祀祖宗之庙堂。这一类的祠堂,潮州城乡,到处可见。祠堂是体现宗族血缘关系的核心场所,故朱熹《家礼》一书强调:“君子好营宫室,先立祠堂于正寝之东。”“或有水、盗,先救祠堂,迁神主、遗书、次及祭品,后及家财。”显然,祠堂的利益高于一切,具有神圣不可侵犯的地位。乾隆《潮州府志·风俗·屋宇》曰:“望族营造屋庐,必建立家庙,尤加壮丽。其村坊市集虽多茅舍竹篱,而城郭中皆高[~公式~]闳、厚墙垣者。”光绪《海阳县志·风俗》说得更细:“营宫室必先祠堂,明宗法,继绝嗣,崇配食,重祭田。春秋入庙,洁粢奉牲,虽妇人稚子,亦知敬谨以将事。”总之,祠堂往往借助雄丽的形象、布局,华美的装饰,以彰显祖宗的勋业和家族的荣耀,又是传承宗风、施教化、敦宗睦族的处所。
潮州的祠堂又可分为大宗祠、宗祠、家庙、公厅、专祠、生祠等类型。以下分述之:
大宗祠。同姓宗亲为纪念共同的创祖祖先而修建的祠堂,一般都年代久远。如位于潮安官塘镇巷下乡的“陈氏大宗庙”,椐清末秀才陈舜臣《心耕谷果》所载:“陈坦父名宗庆。坦由进士知广东潮州府海阳县事(宋元符间),公治邑有惠政,任满,为百姓所攀留,遂卜居秋溪鹳塘,建祠以祀先祖。”可见,该祠始建于宋。又如湘桥区磷溪仙田的“丁宦大宗”,始建于明代万历年间,系丁氏族人祭祀入潮始祖,南宋潮州知州丁允元之祠堂。再如潮安沙溪镇西林的“孙氏大宗祠”,市区的“郑氏大宗祠”,等等。
潮州从晋代开始,历来都是郡、州、路、府的驻地,凭借所谓的“一府管九县”的特殊地位,故郡城的大宗祠,往往又有“潮郡九县×氏大宗祠”的建置。如乾隆年间建于薛厝巷的“潮郡九县黄氏大宗祠”,光绪十五年建于西马路(现为潮州中医院)的“潮郡九邑宗圣祠”(即曾氏大宗祠),等等。
宗祠。宗,在宗族中有“大宗”、“小宗”之分。《诗·小雅·白华序》:“以妾为妻,以孽代宗。”郑玄笺:“孽,支庶也;宗,適(嫡)子也。”也就是说,在等级森严的古代社会中,只有嫡长子(潮人称“大房大”)才有“大宗”的名份。其它的支庶,都视为“孽(生)”,只能称“小宗”(潮人称“二房、三房……)。但由于年代久远,各房、派系人丁兴旺、能人辈出,甚或迁徙他乡,成为创乡之祖,另立新祠,这样的祠堂遍布于海内外,概称“宗祠”。如丁氏四世祖丁宜卿系元代潮州唯一的解元,后人遂于仙田二村另建堂号为“启佑堂”的二房祠,门匾则书“丁氏小宗”。
家庙。性质略同于大宗祠、宗祠(详见拙文前半)。如潮安庵埠镇之“张氏家庙”、“庄氏家庙”、“洪氏家庙”,金石镇之“林氏家庙”等。
公厅。宗族中派系人数较少,历时较短的祠堂,族众谦称为“公厅”,其命名的原因大概来自《汉书·邹阳传》:“公听并观,垂明当世”一语,唐·颜师古注:“公听,言不私也;并观,所见齐同也。”意思是说:公正地听取不同意见和一视同仁地看待人与事。这是为官者的道德底线,故官衙也称“公厅(繁体字“廳”,偏旁部首“广”字内的“聽”,即“听”的繁体)”。今日演化为“办公厅”,或也取义于此。明明属祠堂,却称“公厅”,除表明是人少时短的房派支系之外,也寄寓了族众希望公厅执事者秉公办事的良好祝愿。如湘桥区凤新街道办莲云村曾氏“崧岭公厅”,等等。
专祠。为特定的人设立的祠宇,多以某代祖先的名讳、封号为祠名。如潮安彩塘镇金砂乡(斜角头)的“从熙公祠”,市区义安路铁巷的“己略黄公祠”等等。最具传奇色彩的当属潮安龙湖镇龙湖寨内的“椒实蕃枝”祠(俗称“阿婆祠”),系富商黄作雨为生母周氏所建。周氏原是黄家婢女(潮人称“赤脚”),被黄父纳为妾。康熙年间,黄氏宗祠重修,宗亲们都希望黄作雨多捐款。作雨答应了,但要求其生母百年之后,神主可以进宗祠配祀。而周氏谢世之后,族亲们认为这样做有悖族规,婉转拒绝周氏神主进祠配祀的允纳。作雨一气之下,决心另择吉地,斥巨资修一座比宗祠更气派的、专祀生母周氏的女祠,又敦请进士、曾任知县、韶州教授、韩山书院主讲的翁廷资撰写了“椒实蕃枝”的祠匾,为龙湖寨留下一座别开生面的,报答母恩的最大专祠,至今成为亮丽的旅游热点。
生祠。为活着的人建立的祠庙。清·赵翼《陔馀丛考·生祠》曰:“《庄子》庚桑子所居,人皆尸祝之,盖已开其端。《史记》栾布为燕相,燕齐之间皆为立社,号曰"栾公社";石庆为齐相,齐人为立石相祠,此生祠之始也。”宋元潮州《三阳志·祠庙》谓:“淳熙十七年(按,应作十六年),丁侯允元又自溪之西岸立石洲五(按,应作四),易舟为梁而屋其上,邦人德之,及侯新作韩庙,乃相与即庙而立祠焉。”(《据永乐大典》卷5343)这一珍贵的史料说明了:至迟在南宋,潮人已有建生祠的例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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