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文明注入城市每一个“细胞”
李欢欢
昨天,本报对市区部分不文明行为进行报道曝光,在社会上引起广泛热议。市民认为,不文明行为既有损凤城整体形象,也影响着市民的生活环境,甚至影响到潮州市的投资创业环境。
车辆宁可占压绿道和盲道,也不愿意停放在智慧停车泊位上;商贩宁愿在人行道上乱摆乱卖,也不愿到环境优美的市场里面经营;原本是公共停车位,个别沿街商户却通过摆放雪糕筒、椅子等障碍物占为己用……日常生活中,总是有这么一些人,为图一时之便,或为一己之私,在不知不觉中,成了不文明的“制造者”“参与者”。毋庸置疑,这些不文明现象,与潮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格格不入。
长期以来,我们在治理不文明行为时,大多采取教育、劝说或轻微的处罚,呼吁及期待民众提高文明意识。但时至今天,尽管相关部门付出诸多努力,不文明现象仍屡见不鲜、屡禁不止。虽然不文明行为是极少数,但要知道“一颗老鼠屎搞坏一锅汤”,因此,陋习一日不革除,城市文明就一日受践踏。
城市文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针对不文明行为,一方面,相关职能部门既要持之以恒实施常态化的日常管理,也要善于发现问题所在,抓住主要矛盾,从细节着手、从小事做起,不断提升城市品位和文明程度,巩固潮州市“创文”成果。要打破固有的思维定式,勇于创新、敢于突破,学习先进城市的经验和做法。为整治不文明行为,一些地方制订出台了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这种“开方”的做法颇具新意,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通过划出一条条文明底线,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干预约束,不仅让不文明者付出代价,也彰显社会正确的价值导向,让不文明者有所敬畏、有所顾虑,进而自我约束,到杜绝不文明行为的发生。
另一方面,要以“创文”为抓手,引导市民摒弃陋习,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通过点滴小事的日积月累,将文明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成为自觉选择、自发行动。要推动“创文”与日常工作深度融合,通过开展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交通乱象、乱摆乱卖、乱搭乱建、乱扔垃圾、破坏公共设施等不文明现象,使整治不文明行为行动取得实效,进一步提升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让凤城更美丽、社会更文明、市民更幸福。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更多体现在市民的行动细节上,正如每一个看似细小的文明行为,都是城市文明前进的一大步;每一个看似微小的不文明行为,都反映出个人素质的高低,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将会影响对整座城市文明程度的评价。因此,现实生活中,你优雅,城市便不粗俗;你文明,城市便更美丽。更让人期盼的是,当文明“基因”传递到城市的每个“神经末梢”,流进每位民众的“血液”里时,我们就有底气地说,凤城是一座盛开文明之花的城市,是一座有品位的城市,是一座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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