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今年6月底 潮州市所有山塘将全面建立塘长制
本报讯(记者郭博文)25日,记者从有关会议获悉,到今年6月底,潮州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山塘将全面建立塘长制,推进河长制向细微水体覆盖。
根据部署,全市行政区域内现有山塘和今后新筑建(开挖)的人工山塘均纳入全面推行塘长制实施范围。各塘长原则上由山塘所在行政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担任,对山塘管理保护负总责,并受所在镇级总河长的监督指导。到2021年底,力争实现山塘安全隐患全面消除,管理范围内无违法搭建物(构筑物),相较于目前水体水质只能变好不能变差,生态环境只能优化不能恶化,设施管护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此外,市河长办决定从4月至7月,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围建乱停靠、乱张贴乱拉挂、乱采砂乱挖土、乱种养乱排污等“微四乱”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助力韩江(潮州段)全国示范河湖建设;同时,将对各级河长制湖长制制度体系建设、公示牌设置、制度机制执行、巡河记录、工作成效等五方面进行督促检查,促进潮州市河长制湖长制“有名、有实、有效”。
副市长胡鹏在会上要求,各级河长制工作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强化系统谋划,一体化推进,以“清单制+责任制+时间表”强化统筹协调,以“任务清单销号法”强化督促落实,全力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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