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医疗保障局:加大医疗保障力度 确保确诊和疑似患者及时得到救治

潮州日报 2020-02-03 10:16

本报讯(记者黄琼)记者前天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做好做实疫情防控阻击工作,潮州市将诊疗所需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取消起付线,并明确个人负担部分医疗费用由财政给予补助,确保参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及时向相关医疗机构预拨医保周转金,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而影响救治。同时,密切关注疫情防控药品及医用耗材采购和价格情况,全力支持潮州市疫情防控工作。

确诊、疑似患者合规救治费用纳入医保

疫情期间,确认疑似和确诊的参保患者(以卫健部门公布为准,下同),住院、门诊发生的符合国家、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费用,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取消住院起付标准。患者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发挥医疗救助资金的兜底保障作用,开展“二次救助”,对贫困人员实施综合保障,确保参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

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

疫情期间,确认疑似和确诊的参保患者医疗费用不纳入医疗机构总额预算控制指标,住院、门诊均采取按项目付费。对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简化备案流程,推广电话、微信、互联网等备案渠道,将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降到最低。

(下转02版)

(紧接01版)据了解,截至1月29日,潮州市向2家市级定点收治医院和3家县(区)发热门诊重点医院预拨医保周转金6202万元,向市中心医院和市人民医院预拨疫情专项医保周转金150万元,两项合计6352万元,有效缓解医院垫付压力,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而影响救治。

大部分防控药品供应正常

全市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加强对疫情防控所需药品、医用耗材采购和价格的监测工作,及时预警价格和供应异常波动,积极协调调配疫情防控急需用药,确保假日期间全市疫情防控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正常交易和及时配送。目前,潮州市药店疫情防控药品均价格稳定,无发现价格异常波动情况,绝大部分防控药品供应正常。

新闻推荐

凯普生物研发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 可用于疑似患者的快速识别鉴定

本报讯(记者梁佳涛)面对来势汹汹的肺炎疫情,连日来,潮州市重点企业——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紧急组织科研力量投...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