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住公共安全底线
吴育杭
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乘客向公交车司机大打出手的新闻时有发生。12月15日,潮州市也出现了首例乘客殴打公交车司机事件。
15日上午,一女子乘坐潮州市粤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107路公交车途经绿榕北路时,因未及时告知司机曾某兴而错过下车站点,该女子不顾乘客安全,用手拉扯并捶打正在驾驶的曾某兴,致其右手疼痛难忍。为确保安全,曾某兴被迫采取紧急制动停车而报警。
本以为去年的“10·28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件,足以给世人敲响警钟,没想到这类事件仍继续发生。该事件中,乘客因为错过下车地点争吵,双方争执逐步升级,在乘客击打司机时,司机选择还击,以至车辆失控与对向正常行驶的红色小轿车相撞后,冲上路沿、撞断护栏坠入江中,以至酿成悲剧。
众所周知,公交车司机每天接触到形形色色的人,由于文化素养高低不一,难免会遇到一些不文明乘客。公交安全关乎每一位乘客的生命安全,面对如此不文明乘客,司机只有“忍气吞声”,才能守住公共安全底线。
无疑,这位驾驶107路的潮州公交车司机,其做法是理智的。假如他没能调节好情绪,与乘客发生争执,后果可能不堪设想。这也说明职业操守是多么重要,公交司机要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即使碰到不讲理,胡搅蛮缠,甚至殴打司机的乘客,司机也不能情绪化,而要冷静应对。因此,公交公司也应对司机进行专业岗位培训,使他们具备一定的突发事件处理能力。面对乘客的无理取闹,应及时减速刹车,将公车停靠在相对安全的地方,然后再和乘客沟通。
乘客辱骂、殴打公交车司机的新闻已是屡见不鲜,但由于惩罚过轻,没有让攻击公交车司机的违法者付出一定的代价,也就不能起到警示作用,有效遏制乘客攻击公交车司机的行为。今年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强调,对乘客实施“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殴打、拉拽驾驶人员”等具有高度危险性的妨害安全驾驶行为的,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一般也不得适用缓刑。《意见》还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强化宣传警示教育,通过发布案件进展情况、以案释法、褒扬见义勇为行为等方式,向社会传递公安和司法机关坚决惩治妨害安全驾驶违法犯罪的坚定决心,提升公众的安全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
希望这些举措能帮助公众树立“不得触碰公交车司机安全底线”的意识,有效减少危害公共交通安全事件的发生。
乘坐潮州公交车的这位乘客,显然没意识到攻击司机会严重危害车辆行驶的安全。因此,如何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是多么重要。“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这是电影《流浪地球》的一句流行语,要不让“亲人两行泪”,就要学会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不与司机争吵,更不可攻击司机,而酿成不可弥补的大错。也请记住“冲动是魔鬼”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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