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两个建制镇被认定为省森林小镇

潮州日报 2019-12-08 09:32

本报讯(记者黄琼)记者近日从有关方面了解到,2019年广东省森林小镇认定名单公示结束,潮州市共有两个建制镇被认定为广东省森林小镇,分别是潮安区金石镇、饶平县汤溪镇。

据了解,森林小镇是广东省森林城市建设向城镇和乡村延伸的趋势,也是森林城市建设的重要抓手。省林业局通过印发《关于大力推进森林小镇建设的意见》,实施增加城镇绿量、生态环境整治、建设生态休闲场所和普及自然知识等工程,因地制宜建设“休闲宜居型”“生态旅游型”“岭南水乡型”3种类型的森林小镇。至2018年底,广东省已批准建设70个“广东省森林小镇”,其中休闲宜居型24个、生态旅游型38个、岭南水乡型8个。

今年,在收到各建设单位的申报材料后,省林业局生态保护修复处立即制定认定工作方案,组建由森林城市建设专家库专家和广东省森林城市监测评估中心组成的核验组,采用材料审核、现场考核和综合评定等方式,对2019年申报“广东省森林小镇”单位进行核验,评定出2019年度“广东省森林小镇”5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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