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出台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攻坚行动计划 明年6月将完成“创森”考核指标
本报讯(记者袁晓金)近日,潮州市出台《潮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攻坚行动计划(2019—2020年)》,提出要紧紧围绕“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建设思路,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弘扬文化、突出特色等原则,充分利用潮州市历史文化、自然山水和经济社会的资源优势,打造“林水相依、林路相拥、林居相嵌、林城相映”的城市森林风貌。
《计划》总体目标是,从现在起至2020年9月全面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攻坚。到2020年6月,完成国家森林城市验收各项考核指标。全市市域森林覆盖率提高至66%;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提高至43.8%;年均新增造林(绿化)面积1566公顷;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提高至13.88平方米;城市重要水源地森林覆盖率提高至75.5%;村庄林木绿化率提高至30%;水岸林木绿化率提高至83.5%;道路林木绿化率提高至87%;乡土树种应用达到80%以上;公众对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达到90%以上。
根据《计划》,到2020年6月,潮州市将完成森林生态体系建设、森林文化体系建设、森林产业体系建设、森林城市支撑体系建设等四大任务,确保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标如期实现。在森林生态体系建设方面,通过城市公园建设、森林碳汇工程、沿海防护林等工程措施,进一步扩大森林覆盖面积,全市累计造林比2017年增加3132公顷;继续推进公园绿地、道路绿化等建设,提高城区公园绿地总量和质量,确保各县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以上,市民出门500米内有休闲绿地;巩固提升“森林家园”建设成效,推进25个符合条件的行政村申报“国家森林乡村”;加强森林小镇建设,巩固已授牌的3个“广东省森林小镇”建设成果,新增授牌1个,完成规划备案3个,提高城镇整体绿化水平;结合乡村振兴计划,大力实施乡村绿化美化工程,提高全市村庄林木覆盖率,确保各县区村居林木绿化率达到30%以上;开展森林碳汇重点工程建设,新增碳汇造林面积828公顷,全面提升森林生物量和储碳能力。
围绕森林文化体系建设,《计划》提出,加强森林文化传播,推进森林文化基础设施和森林生态标识系统建设。保护古树名木,完善古树名木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实现古树名木保护率维持在100%;宣传市树市花,加大市树市花的应用与宣传力度,在城市公园、村庄等地有计划辟建凤凰木、玉兰树园区;广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进一步创新义务植树形式,掀起义务植树行动新高潮;以全市各类公园、绿道、风景名胜区等为载体建设具有潮州特色的森林生态标识系统,设计潮州市国家森林城市整体LOGO形象标识,并广泛应用于森林城市宣传工作。
针对森林产业体系建设,《计划》要求,发展森林生态旅游和林下经济,壮大苗木花卉基地。以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旅游景区和城市绿道网为主要载体,打造3至5条森林生态旅游精品线路;以潮安区金石镇为核心,扩大优质苗木花卉基地建设,提高潮州市苗木花卉基地生产水平;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提高农民收入,助力精准扶贫,确保“创森”以来累计新发展林下经济276.7公顷。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郭博文)为丰富和活跃潮州市“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的内涵和气氛,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