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4市签备忘录,加强水质保护合作 横向生态补偿有望在韩江推行
南方日报讯(记者/谢庆裕)韩江是全国十大最美家乡河之一,不久前水利部公布的全国首批17个示范河湖建设名单中,韩江潮州段成广东唯一入选河湖。据监测数据显示,今年韩江流域河流水库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92%,国考省考断面水质全部达标。流域片六个市在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2018年度考核中全部获得了良好以上考评等次,其中河源市获得了优秀等次。不过,韩江流域也面临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已超出水环境承载能力、流域用水效率较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农业污染等问题。
5日,广东省韩江流域水资源管理联席会议第八次会议在汕尾市召开。现场,省韩江流域管理局与汕头、河源、梅州、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水务局签订了《关于加强韩江流域水质保护工作合作备忘录》(下称《备忘录》)。《备忘录》对各方在加强水质监测数据、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共享、建立流域水污染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协调沟通机制、建立涉水污染问题线索通报处置机制、涉水联合执法机制等7个方面达成了合作意向。
《备忘录》约定,建立韩江流域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加强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共享。通过“清四乱”“五清”专项行动,整合力量,加强对非法设置入河排污口进行整治,对不符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的排污口予以坚决取缔。
根据《备忘录》,省韩江流域管理局将牵头各方建立韩江流域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构建流域跨地区和跨部门多样性的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定期开展联合巡河、执法活动,联合打击非法采砂、排污、涉水违建等涉水违法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多年前广东与广西、福建、江西分别建立的九洲江流域、汀江—韩江流域、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水环境补偿机制,推动跨省流域水质改善。如今,这种横向生态补偿的做法也有望在韩江保护中推行。《备忘录》显示,各方推动建立韩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在区际公平、权责对等基础上推动签订韩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强化政策引导和沟通协调,充分调动流域上下游地区的积极性,促进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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