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符合条件可申请5000元就业补贴

潮州日报 2019-12-06 11:53

本报讯(记者黄琼)近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潮州市应届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但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可按规定申请到基层就业补贴,按5000元/人标准一次性发放。

据了解,符合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在连续缴纳6个月社会保险后向就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申请材料包括:《潮州市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贴申请表》、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劳动合同原件(查验)及复印件(属服务基层项目的,提供服务协议或由基层项目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证明)及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等资料。

值得注意的是,本项补贴可由用人单位代为申请,补贴申请应于应届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期限届满之日起1年内提出。另外,在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就业的,向登记注册地人社部门申请;在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向所属县区人社部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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