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拍卖成交后拒不腾房 法院依法强制迁出

潮州日报 2019-08-05 09:43

本报讯日前,潮州市枫溪人民法院集中力量,依法强制执行一宗房屋迁出案件。

申请执行人系一家典当公司,枫溪人民法院在该典当公司与黄某典当纠纷一案中,依法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确认黄某应偿还该典当公司400万元及利息。后因黄某未履行生效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该典当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枫溪人民法院经调查发现黄某有座落于潮州市太平路楼房一处,遂依法进行查封并经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拍卖成功。黄某虽经法院多次说服教育,但仍无视法院公告,拒不迁出拍卖房屋,枫溪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强制迁出措施,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及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法官提醒:对于人民法院依法拍卖成交的房屋,原产权人应在指定期限内迁出房屋,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强制迁出系人民法院的一种执行措施,能有效维护申请执行人和受让人的合法权益。法官在此告诫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如果怠于履行,将被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

(林华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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