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 潮州一能源公司被行政处罚

潮州日报 2019-06-19 08:35

本报讯(记者李灿霞通讯员郑奕煌)为深入推进“净网2019”专项行动,营造安全清朗的网络环境,近日,潮州市公安网警部门依法对一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能源公司处以行政处罚,并责令该公司技术部门落实有效的网络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对其网站进行整改。

6月5日,湘桥公安分局网警中队接到广东网络安全应急响应平台潮州分平台通报,潮州市一能源公司的网站存在两个高危漏洞。接报后,中队迅速组织警力联合广东网络安全应急响应平台潮州分平台技术人员到该公司进行网络安全检查。

经调查,该公司网络安全部门对公司网站的代码漏洞黑盒测试没有到位,导致网站出现两个高危漏洞,存在极大的网络安全隐患。网警部门要求该公司网络安全部门对其网站进行断网、开展网络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并函告整改情况。同时,要求该公司网络主要负责人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

根据调查情况,湘桥公安分局网警中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能源公司给予行政警告处罚。

网警部门提醒各网络运营者,要切实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根据《网络安全法》的要求采取有效的网络安全防护措施,否则或将受到法律追究。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的,将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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