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系海洋环境 护卫渔业资源
1 海洋监察亮点纷呈
饮“头啖汤” 公益诉讼圆满收官
啃“硬骨头” 清拆蚝排顺利完成
2018年,中山渔政支队积极开展“靖海”“海盾”“碧海”“归巢”“固巢”等一系列海岛、海洋、海域和海砂监管专项执法行动,共开展海监巡航259次,出动执法人员1457余人次;查处未经批准开采海砂行政处罚案件19宗,完成处罚10宗,罚款180万元,处罚宗数、罚款数额分别是2017年度的2.5倍、4.5倍;查处其它海洋类案件3宗,其中违法用海2宗(完成处罚1宗,罚款13万余元)、违法用海岛1宗。
全国首例由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海洋生态环保民事公益诉讼案成功宣判。2017年6月23日,中山渔政支队以中山市海洋与渔业局名义正式向广州海事法院对彭某权、冯某林、何某生、何某森、袁某胜污染环境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2017年7月3日,广州海事法院对该民事公益诉讼案予以正式受理立案,成为2012年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增加关于“公益诉讼”规定后,全国首例由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海洋生态环保民事公益诉讼案。该案件于2018年4月18日在中山开庭公开审理,6月26日宣判,原告的绝大部分诉求获法院支持:被告彭某权4人连带赔偿生态修复费用、环境污染产生的经济损失及鉴定评估费等合计745万余元,袁某胜在一定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完成违法蚝排清理工作,全过程实现安全平稳。为解决用海管理突出问题,针对中山市南朗镇沙头涌海域非法养殖蚝排的“老大难”问题,中山渔政支队积极落实国家海洋督察整改任务以及市政府部署的工作任务,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咨询论证的基础上,制订了以“前期宣传、中期洽谈、后期强拆”为主要内容的科学合理、系统周密的工作方案,积极争取蚝排养殖户的理解和当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多管齐下、多措并举,于2018年8月13日至17日出动执法人员63人次、执法船艇12艘次,彻底清拆了该海域的非法养殖蚝排,解决了历史遗留的非法用海“老大难”问题,清理工作全过程实现“零投诉”“零信访”“零事故”。
2 渔业执法力度空前
护卫舌尖安全 办出全国典型案例
打击非法捕捞 端掉“三无”船舶窝点
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力度空前,典型案例被农业农村部通报全国。2018年初,市海洋与渔业局以中山渔政支队为主力,与市检察院、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署《联合开展打击危害水产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加强协调配合的意见》,建立了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发现案件线索——联合现场执法——案件即时移交”的部门间高效协调配合的联合执法长效机制。以此长效机制为依托,2018年,中山渔政支队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力度空前,全年共检查场地195个,抽样405次,办理水产品违法案件16宗,其中3宗案件通过“两法衔接”移交公安机关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立案刑拘2人,1人在逃;1宗案件通过产品溯源发现涉嫌犯罪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立案刑拘1人。2018年7月10日,农业农村部公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十大典型案例,中山渔政支队紧抓线索、深挖源头、认真查办的中山市某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在水产养殖过程中使用禁用药物案,被农业农村部列为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十大典型案例,要求全国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学习借鉴。
在2018年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工作中,中山渔政支队紧抓三个重点环节:一是抓好源头监管,加强对水产苗种养殖环节的执法抽检。水产养殖苗种生产环节是水产养殖的初始环节,水产苗种质量安全决定了水产品质量安全。支队对全市苗种场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对已持证的67家水产苗种场进行执法检查,抽取苗种及养殖水样品163个,查出不合格样品7个涉及7家苗种场,全部依法进行了查处,同时对不合格苗种的流向进行跟踪,并督促水产苗种场办理种苗生产许可证依法持证经营,建立生产销售记录,保证苗种来源去向可溯源。二是开展专项行动,落实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全年共对17个镇区随机抽取55个水产养殖场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共抽检水产品109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06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对3个不合格水产品养殖场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将通过产品溯源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立案刑拘1人。三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养殖户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今年以来,中山渔政支队参加了市海洋与渔业局在坦洲、民众、阜沙、东升举办的4期水产品质量安全巡回宣讲培训班,以及三角、东升镇自行组织的养殖户培训班,向685位养殖户宣讲水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执法案例,切实提高水产养殖户安全守法意识和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范意识。
频繁开展打击非法捕捞行动,两度出击端掉“三无”船舶窝点。2018年,面对外省籍“三无”电鱼船逃避执法、暴力抗法问题依然突出、海洋与渔业执法难度相当大的艰难环境和复杂情况,中山渔政支队继续推行“支队、大队、中队”三级网格化执法监管模式,巩固协作机制,保持高压态势,渔政执法取得了较好成效。全年共开展渔业巡航105次,出航85天,航程3650海里;出动执法船艇700艘次,执法车60辆次,执法人员3100人次;共检查渔船408艘次;办理非法捕捞案件4宗,罚款1.2万元,没收“三无”船舶49艘,电鱼工具一批。一是非法捕捞专项执法行动频繁开展。共联合公安、边防、海事等部门,组织各渔政大队、中队开展一系列“亮剑-2018”专项执法行动和分片区驻点巡航执法行动。休、禁渔期间,横门、大冲口渔政大队组织辖区中队合力打击非法捕捞,取得了较好成效。二是强力整治“三无”电鱼船窝点。今年8月23日,中山渔政支队结合前期对相关举报线索的摸排情况,联合南朗镇政府、市公安边防支队沙头涌边防派出所及珠海渔政支队高新大队等部门,共出动5艘执法船艇和25名工作人员,对南朗镇鸡头角村“三无”电鱼船舶窝点进行了清理整治,现场查处并移交公物仓扣押“三无”电鱼船舶18艘,收缴电鱼机18台。今年10月份以来,根据群众举报投诉和走访摸查了解到的情况,横门大队再次组织执法力量加强了对南朗镇沙头涌附近海域的日夜间交叉巡查和执法,确认该处窝点仍有涉嫌使用拖网式电鱼工具的“三无”船舶集聚。中山渔政支队接到横门大队上报的情况后,迅速组织执法力量联合南朗农业与农村工作局,再次对南镇镇鸡头角村“三无”电鱼船窝点开展集中清理整治行动,共派出执法人员33人次,执法船艇10艘次,查处并移交公物仓扣押“三无”电鱼船5艘,移交公安机关实施治安拘留1人。目前,南朗镇鸡头角“三无”电鱼船舶窝点已基本清理完毕。
3 “扫黑除恶”稳步推进
认真排查 积极上报线索
重拳出击 实施精准打击
加强组织动员,积极开展宣传。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并印发工作方案,认真部署全市海洋与渔业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作扫黑除恶宣传横幅80条在沿海渔船聚集的相关镇区、渔村、渔港、渔船停泊区进行悬挂,在官网、微信公众号中公布扫黑除恶线索举报9类重点范围,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向全市登记在册渔船船主及船员发送扫黑除恶信息举报短信6480条,通过横门、大冲口渔港LED显示屏24小时滚动播放扫黑除恶举报电话、宣传标语,对132户渔船船主、渔村村民进行入户面对面调查。
认真排查线索,实施精准打击。积极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共收到海洋与渔业系统扫黑除恶线索10条,核查出有效线索8条,已按程序上报省厅、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线索数量在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21个地级以上市中与江门、潮州并列第二。对摸排出的8条有效线索重拳出击,组织执法力量进行精准打击治理。截至目前,共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联合执法行动20次,出动执法船艇294艘次、执法人员1133人次,查获并收缴涉嫌电鱼“三无”船舶27艘,没收未经船检下水作业“三无”船舶1艘,立案查处非法捕捞案件3起,非法盗采海砂案件9起。
4 安全监管全面落实
多措并举加强监管
渔船安全形势平稳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中山渔政支队认真履行渔船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渔船安全检查台账登记和隐患整改跟踪制度,从严把好渔船出海的安全关;加强渔业船舶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在各次检查行动中对休闲渔船做到每船必登、每次必查;加强渔港巡查和安全检查,规范渔业生产秩序;积极督促镇(区)、村(居)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在重大节假日及休、禁渔期前后组织开展渔船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对各镇区落实渔船安全属地监管责任的相关工作进行督导。2018年,各镇区共检查渔船648艘次,除极个别渔船灭火器过期已重新购置,未发现重大隐患。
支队还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宣贯,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健全应急管理机制,落实防汛防台工作。9月12日至17日,在防御2018年第22号台风“山竹”过程中,中山渔政支队共出动执法人员110人次、执法船艇26艘次,劝离台风期间仍在作业的渔船27艘,落实了全市622艘本地渔船和750余艘外来渔船安全回(入)港避风,确保“山竹”强台风期间没有发生渔民人身伤亡和渔船沉没、损毁事故。
由于渔政渔港监督、渔船基础管理、渔船安全生产监管等各项工作措施到位,2018年全市渔船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整体平稳。
5 惠民服务高效完成
全省率先完成油补发放
获省主管部门通报表扬
2018年,中山渔政支队按照市海洋与渔业局的统一部署,延续了连续34年下乡设点办公的优良传统,继续将办公桌“搬”到渔民家门口,依法依规、优质高效的完成了各项惠民服务工作。
服务到位,渔船油补、休(禁)渔补助及时发放。一是全省率先发放2017年度渔船油价补贴。支队认真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精心筹划,严密组织,认真审核,经过严谨的工作程序,核定中山市符合2017年度渔业油价补助资金发放资格的捕捞渔船979艘、应发补助资金总额5439357元,并于2018年9月16日在全省各地级以上市中率先完成2017年度渔船油价补贴发放工作。二是2018年休(禁)渔渔民生活补助标准全省最高,首批完成发放。2017年,中山渔政支队提请市政府在全省率先建立休(禁)渔补助标准与中山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国家规定的休(禁)渔时间变化联动机制,并制订出台全省最高的休禁渔补助标准,最大限度缓解渔民生活困难,维护渔区稳定,有效养护渔业资源,推动渔业可持续发展。2018年,根据市民政部门公布的中山市2018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976元/月)测算,2018年度休渔船员的年补助标准为3416(元/人),禁渔船员的年补助标准3904(元/人),该两项标准在全省各地级以上市中均属最高。在相关职能部门、镇区的配合下,支队于2018年9月30日在全省各地级以上市中首批完成2018年度休(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共发放休(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资金3984032元,其中海洋休渔渔船233艘、船员506人,内陆禁渔渔船307艘 、船员592人。
上述两项惠民资金的发放工作均实现了“零差错”“零违规”“零投诉”的目标,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肯定和渔民群众的好评。12月20日,省农业农村厅下发文件,对中山该两项资金的发放效率和质量给予通报表扬。
2018年,在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中山渔政队伍建设也取得了较好成绩:思想政治工作、党建工作扎实开展;在2018年全省渔政队伍体能和队列礼仪比武活动中荣获团体总分第四名和两个单项第一名;新闻及信息宣传工作势头良好,多次受到上级机关和有关领导的表扬;两名同志因渔政专项执法行动、“三防”工作成绩突出,分别获国家农业农村部、广东省“三防”总指挥部表彰。
本版文/图 黄忠(除署名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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