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溪警方查处两起违反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案件

潮州日报 2019-01-17 09:33

本报讯近日,枫溪警方主动出击,连续查处二起违反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案件。

2018年12月24日,枫溪公安分局禁毒大队突击检查枫溪区下东埔鳗场路中段一铁件加工厂,检查中发现该工厂违反《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没有建立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没有建立台账,没有如实记录酸类物品的交易使用情况。于是,民警将工厂经营者蔡某明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询问。

随后,民警循线追查,又发现潮安区东凤镇府前路中段一化工原料经营部违反《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该经营部多次以现金交易的方式将盐酸和硫酸销售给蔡某明的铁件加工厂。于是,民警传唤该经营部负责人陈某金至公安机关进行询问。

经查,蔡某明(男,53岁,枫溪区人)、陈某金(男,55岁,潮安区人)均对其违反《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二名违法人员均被行政处罚。(李灿霞枫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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