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出台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 鼓励各类群体到乡村创业就业

潮州日报 2019-01-07 12:32

本报讯(记者袁晓金)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近日,潮州市出台《潮州市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就业政策,持续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扩大就业,有效应对当前经济环境的新情况、新变化,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意见》从多个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一是稳定社会保险征缴政策,降低部分社保险种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费用,保持企业社会保险缴费成本总体稳定。二是进一步降低企业招工费用,提高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水平,每年组织多场市内“村企”“园村”“校企”招聘活动和省际劳务和高校对接活动;加大劳动力开发支持力度,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开展农村劳动力有组织劳务输出。三是加大对用工企业服务力度,建立重点用工企业全程服务机制,加强企业用工招聘组织工作,优先为用工量较大企业提供服务。四是积极支持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加大支持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政策力度,鼓励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五是进一步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创业融资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提供最高30万元、最长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可按每人最高30万元、贷款总额最高300万元实行“捆绑性”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为500万元。支持返乡下乡创业,鼓励各类群体到乡村创业就业。大力实施“潮州菜师傅”工程,利用三年时间培育100名潮州菜高级技师和1000名潮州菜高技能人才,带动3000人以上就业创业。

《意见》强调,进一步激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加大高校毕业生政策扶持力度,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便利。进一步加大劳动力技术技能培训力度,优化劳动力技能培训规划和计划,提高紧缺急需工种培训补贴标准,加强校企在技能培训方面的合作。

《意见》要求,帮扶困难企业职工稳岗转岗,加大失业保险基金援企稳岗力度,支持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支持失业人员参加短期技能培训,鼓励企业吸纳困难职工失业人员,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加大困难人员托底帮扶力度,扩大就业见习补贴对象和提高标准,支持新业态就业,加强公益性岗位安置,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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