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到潮州市 交流工作 加强协作交流 共同保护水环境
本报讯(记者曾晓纯见习记者蔡雯琳)11日,汕头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郑通声一行到潮州市,就韩江水环境保护和污染整治监督工作与潮州市开展交流。
在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陈少宏的陪同下,郑通声一行乘船实地察看韩江水环境保护情况,随后参加座谈会,与潮州市交流相关工作情况。
据了解,近年来,潮州市持续开展韩江水环境专项整治行动,颁布实施《潮州市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韩江干流水质长期保持地表水Ⅱ类水质水平。市人大常委会每年都听取审议市政府环保年度工作报告,并通过组织代表视察、开展执法检查以及专题调研等形式,助推韩江流域综合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接下来,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借鉴学习周边城市的经验做法,切实发挥人大监督作用,推动各级政府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让韩江保护和治理更加有力有效。
郑通声指出,保护韩江水环境是潮汕人民的共同责任,要加强城市之间的协作交流,进一步发挥好污染联防联治制度,重点改变“重立法轻执行”现象,切实增强人大监督实效,强化问责考核,确保韩江水环境保护和污染整治取得实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洪、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健彦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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